今天我们来讲讲“类”字的形意,以及它在文言文中如何应用。“类”的小篆字体是左下方为一犬,其上面的“米”表示这条犬用鼻子窸窸窣窣地闻着什么。右面的“页”则像一人用眼睛在仔细观察。汉简上的“类”字也有同样的结构。狗的鼻子通常嗅觉灵敏,人通过观察狗嗅到物体的气味后,所表现出的种种反应,来辨别和区分物体的种类和性质,所以“类”就有了种类的意思,这是“类”的本义。例句如:《庄子·渔父》:“同类相从,同声相应,固天之理也。”作为动词,又可表示分类的意思。
同样类别的事物之间,一定都是相似的,所以“类”又可引申为相似、好像。例句如:唐柳宗元《小石城山记》:“益奇而坚,其疏数偃仰,类智者所施设也。”这是说小石城山上的岩石奇形怪状,各具形态,就像智者巧妙雕凿的。
如果将类别的意义扩展到人的种族方面,“类”就又有了族群、种族的意思,例句如:《左传·成公四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也就是说,只要不属于我们种族的族群,他们的心志思想一定与我们不同。
如果将类别的意义扩延到各种事情上,同样一种事情都可举出一个典型事例,所以“类”又有事例的意思。例句如:《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举类迩而见义远。”意思是所举出的事例十分贴近日常生活,而意义却极为深远。典型的事例可以成为从事这类事务的行事标准,所以“类”又有标准、榜样的意思。例句如:屈原《九章·怀沙》:“明告君子,吾将以为类兮。”意思是,我明确地告知君子,我将以此作为榜样。
同样一类事物聚合在一起,就能形成一套自成体系的理论,所以“类”又有理论、事理的意思。例句如:《墨子·公输》:“不可谓知类。”“知类”即懂得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