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毛泽东曾在《沁园春·雪》中对中国历史上的几位著名帝王进行了中肯的点评,虽然词中指出了他们的不足和短处,但是这也恰恰佐证了其中一位帝王的历史功绩,他创立了横跨亚欧大陆的超级大帝国;他麾下的蒙古铁骑勇猛彪悍,兵锋所指,无不披靡。他被西方史学家称之为“上帝之鞭”,他就是创下无数丰功伟绩、震古烁今的“一代天骄”成吉思汗。
为什么成吉思汗能够灭国无数、建立起强大的蒙古帝国,又为什么他的军队能够攻无不胜,战无不克呢?笔者认为,这与成吉思汗创立的“千户制度”息息相关。
所谓千户制度,指的就是在蒙古汗国时期由成吉思汗创建并完善的,将原蒙古高原上所有部落的百姓打乱重组,不再按照氏族及血缘关系聚居,而是按照军事编制、以其人身隶属关系为基础的军事行政管理制度。
公元 1206年,成吉思汗在斡难河源头举行蒙古部族的忽里台大会。在1204年整编部众的基础上进一步将蒙古高原各部百姓,按照“千户”的组织形式进行了编组,将全国的草原部众共划分成95个千户,每个千户设千户长一名(蒙语称“敏罕那颜”)。千户以下,每百户设百户长(蒙语称“扎温那颜”)一名,百户以下每十户设十户长一名,又称“牌子头”(蒙语称“阿儿班”那颜)。
千户是草原上最基本的军事、行政和社会单位,既是军事单位,又是基层社会组织。千户之上又有万户,然而万户只是军事统帅,不是行政长官。蒙古汗国建立初期,曾设置左、右翼万户,中军万户等,由木华黎任左翼万户长,博尔术担任右翼万户长,纳牙阿则为中军万户长,管辖“怯薛”军。
千户的首领即千户那颜一般都是由有功之臣担任,而且是世袭制。各千户那颜有对大汗缴纳贡赋,带兵出征作战的义务,也有参与军国大事的权力。相对应的,大汗承认千户那颜世袭的权力,且那颜在其管辖的千户范围内可自由分配牧场、征收赋税、派使摇役、统领军队等。每个千户的规模大小不一,有的名为千户,实际户数多达数千,而有的则只有数百户,百户也有类似情况。千户那颜可以认命百户长,百户长也可以任命自己的十户长,由此形成自上而下的等级制度。
千户制度是打破旧有的部落组织而建立起来的,是成吉思汗管理帝国统治下民众的基本制度,是军政合一、军民合一的军事法律制度。通过千户制度,蒙古帝国治下所有百姓都被纳入千户之内,并被固定在指定牧区内,不得任意移动,户口登记入册;凡年满15岁至70岁男子都要服兵役,并随时根据国家命令,自备马匹、兵仗、粮草,由千户、百户长带领出征;所有男性公民,“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既是牧民,又是战士。
促使千户制度产生的内在根源
一、蒙古部族由集体游牧方式向个体游牧方式演变是千户制度产生的经济因素
蒙古草原特殊的地理条件,决定了蒙古族生产生活的主要经济方式只能以游牧业为主。而“古列延”和“阿寅勒”是蒙古草原各部族不同时期的游牧方式,前者是氏族社会集体游牧、共同屯驻的方式; 后者则是从氏族社会向农奴制社会过渡时的产物,是一种个体游牧方式。
“古列延”在《元朝秘史》释为“圈子”或“营”,元代汉译“翼”。是蒙古民族游牧或军事的一种组织形式。当古代蒙古牧民集体游牧、驻屯时,称为“阿寅勒”的各个家庭的毡帐和幌车结成环形,而首领居其中心,方便进行管理,此即为“古列延”。“古列延”的规模有大有小,大者可达数百帐幕。
拉施德·都丁所著的《史集》一书中,曾这样记述: “古列延意为环。古代,当某一部落停留在某地时,多结成环形,其中央是首领的帐篷,像圆圈的中心点,这就叫做古列延。”
“古列延”创立初期是有其积极作用的,一个是其规模较大,实力较强,聚居在一起更能体现人多力量大的优势,当敌军来攻时,结成圆营既能防御又能俟机进攻。
但是伴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蒙古游牧经济飞速发展,个体家庭开始畜养牲畜 ,随着劳动剩余产品的参加,古列延内部贫富差距日益凸显,甚至出现了阶级分化。这种游牧经济方式已经不再适应当时生产力水平的发展,集体游牧方式开始向私有的个体游牧经济方式转化。于是以个体游牧方式为代表的“阿寅勒”逐渐取代了“古列延”。
“阿寅勒”意指“营”,符拉基米尔佐夫在其论著《蒙古社会制度史》中曾提到,“未结婚的儿子,通常总是和双亲住在同一阿寅勒内,而在结婚时就有了自己单独的阿寅勒”。由此可见,阿寅勒是以家庭为单位,由几个帐幕和幌车组成的游牧营地,经营小规模的游牧经济。
于此同时,有些蒙古部族,尤其是邻近汉地的汪古部、弘吉剌部等,在农耕民族的影响下,甚至出现了向定居生活的转化: “濡染华风,筑室而居,不逐水草移徙”,逐步脱离了过去“不常其居”,“无城池屋宇”的状况。
综上所述,游牧方式的变化,古列延的名存实亡,阿寅勒的形成和成熟以及定居形式的出现,无一不是蒙古部族生产力水平发展的结果,同时也深刻地影响着蒙古各氏族部落之间血缘联系的弱化和瓦解,从而成为千户制度产生的经济根源。
二、草原诸部血缘关系的弱化及农奴制的产生是千户制度产生的政治因素
随着草原上各部族之间互相征伐的加剧,战败一方的民众一部分成为奴隶,而战胜方的部落则获得了更多的牧场、牛羊和奴隶,长此以往,在战胜者部落中便分化产生了奴隶主和奴隶对立的阶级。这也催生了蒙古汗国时期的早期农奴制。
蒙古汗国时期农奴制的产生和阶级分化的日益加剧,导致原有的氏族部落内部较为单纯的平等关系逐渐演变为更为复杂的阶级对立关系。其中处于统治地位的阶级被称作“那颜”,那颜贵族是“从氏族中分离出来的富有牧户,是在古代自然发展起来的民主制度内部崛起的游牧贵族分子 ”。而处于中间地位的阶级被称作“哈喇出”,意指平民、老百姓,哈喇出是蒙古游牧民的基本民众,是游牧业的主要生产者。处于最底层的阶级被称为“孛斡勒”,即奴隶,他们没有人身自由,被当做原始的廉价劳动力,可以被买卖和交换。
正是因为阶级分化趋势的加剧,加上常年的吞并和战争,草原上原始的各氏族部落之间的界限逐渐被打破、瓦解 ,氏族的血缘关系也被征服、灭族、离散、投奔他人等方式所打断,各族杂处已成为蒙古汗国内部的普遍现象。
氏族部落组织的瓦解导致血缘联系逐渐为地域联系所取代。正如恩格斯指出的:“氏族制度的前提,是一个氏族或部落的成员共同生活在纯粹由他们居住的同一地区中。这种情况早已不存在了。氏族和部落到处都杂居了起来,到处都有奴隶、被保护民和外地人在自由民中间居住着。”
13世纪前叶,蒙古草原上各部族混杂而居的现象已经十分突出。在不同地域居住的民众已经完全打破亲族界限,由毫无血缘亲属关系的各族成员组成了地域性联合体,地域性联合体以及个体家庭群成为基本的社会单位。而蒙古汗国建立以后,为了更好地管理这些地域性联合体或个体家庭群,成吉思汗创建并完善了千户制度。这是催生千户制度的政治因素。
三、蒙古部族的法律形式由习惯向习惯法演变及对汗权至上的维护是千户制度产生的法律因素
在成吉思汗统一草原诸部、建立蒙古汗国以前,散乱居住在草原上、连文字都没有的蒙古族民众是没有自己的法律法规的。他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只是通过祭祀“长生天”和自己的祖先来形成自己的一套习俗惯例,这也成为人们约定俗成的一种行为规范,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11世纪末12世纪初时,已经踏入早期农奴制社会的蒙古部族,对于早先的一些约定俗成的习惯,经过早期奴隶主阶级也就是各部首领的选择和增补,逐步演变成代表奴隶主阶级意志的“约孙”,即蒙古习惯法。
在1206年蒙古汗国建立以前,草原上都是以“约孙”作为协调蒙古社会关系的主要行为规范 ,是蒙古社会无可争议的习惯法。1206年,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后,在“约孙”的基础上修改编纂为用文字记录的《大札撒》法典,并要求各个宗王人手一部《大札撒》,收藏在金盒子里保存,在新皇帝即位或者大规模出征前,都要将《大札撒》搬出来宣读,然后照其规定处理事务。
《大札撒》的颁布是蒙古汗国立国以后第一次明文形式的立法,在保护游牧经济和社会秩序的同时也加强了汗权的权威性。大汗是蒙古汗国的权力代表,汗权至上思维的确立是当时整个蒙古汗国立法体制的核心。
在蒙古族的立法中,汗权不仅仅是皇权的代表,也是父权家长制的首领。通过立法,大汗将蒙古单一家庭的经济、宗教、法律等权利都切实掌握在自己手里,以地域联系代替了传统的血缘联系。由此形成了家长式的汗权特征,也更好的贯彻了汗权至上的立法理念。
就是在这种汗权至上的理念指导下,千户制度作为一种统治工具便应运而生了。因此,蒙古族法律形式由习惯向习惯法的演变以及对汗权至上的维护是千户制度产生的法律因素。
四、成吉思汗统一草原诸部的战争是千户制度产生的军事因素
成吉思汗9岁时其父也速该被塔塔尔人毒死,成年后其妻孛儿帖又曾被蔑儿乞人劫掠,背负着杀父夺妻之恨,成吉思汗开始了以复仇为目的的征战。凭借着自己出色的军事领导能力和麾下将士的勇猛,成吉思汗在短短几年时间里便摧枯拉朽一般兼并了草原上大大小小的部落。
在长期的兼并和统一战争中,他的军队一直都是采用草原游牧民族传统的十进制军事编制体制,这进一步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也正是成吉思汗对草原诸部发动的一些列战争促成了千户制度的产生。
十进制军事编制的体制是中国历朝历代北方游牧民族长期存在的传统。早在汉朝时期就有对匈奴“千长”的记载:“自如左右贤王以下,至当户,大者万骑,小者数千,凡二十四长,立号曰万骑.....诸二十四长,亦各置千长、什长”( 《史记》卷一百,《匈奴列传》) ; 东汉时的乌丸族也同样延续了这种十进制军事编制,“始有千夫长、百夫长以相统领”( 《三国志·魏志》卷三十) ; 北魏时的柔然“北徙弱洛水,始立军法。千人为军,军置将一人;百人为幢,幢置帅一人”( 《北史》卷九十八,《蠕蠕传》) 。
再以同时代的金朝为例,金朝军队实施的军事编制本是女真人原有的“猛安谋克制”。《金史.兵志》记载:“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千夫长也; 谋克者,百夫长也”。而《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金虏图经》中记载: “每一万户所辖十千户,一千户辖十谋克( 谋克,谓百户也) ”,可见金朝军制也是按十进制这种古老的军事编制传承下来的。
公元1204年,在征讨乃蛮部之前,成吉思汗曾对手下部众进行过一次整编。对于这次整编《蒙古秘史》是这样记载的:“数自的行共数着,千那里千做着,千的官人,百的官人,十的官人那里委付了。”这次编组的百户、千户,对于后来蒙古制定的“千户制度”影响十分重大。通过这次整编,蒙古军队十进制军事编制体制初步形成,也为千户制度的最终产生奠定了基础。
成吉思汗继承了历代草原游牧民族传统的十进制军事编制,并在长期的战争中将其不断革新和完善,这成为千户制度产生的军事因素。
千户制度创立的历史意义
千户制度是蒙古汗国时期成吉思汗建立的一系列军事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千户制度的确立对于蒙古汗国的统治及其对外征战和扩张都是具有积极地历史意义的,也对后世的军事政治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通过分析,其意义和价值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蒙古汗国建立初期,成吉思汗刚刚统一蒙古诸部,独掌军事行政权和军事指挥权,对外外征战时都是通过直接发布诏令或者指派千户长率领所属千户士兵参战。而千户制度为蒙古汗国这种具有垂直指挥特点的中央军事领导体制提供了坚实的兵员基础和指挥结构。
关于这一点,可以在拉施特所著的《史集》中得到印证,“万夫长、千夫长和百夫长们,每一个都应将自己的军队保持得秩序井然,随时作好准备,一旦诏令和指令不分昼夜地下达时,就能在任何时刻出征”。
二、千户制度打破了原有氏族部落之间的壁垒,有利于整个蒙古军队的协调配合作战。
千户制度是建立在摧毁原有的氏族部落制度基础上的,草原诸部族被打散后重新分派整合,组成了若干个千户,这些新建立的千户是完全建立在非血缘关系之上的,“那里已经不见氏族制度的影子,氏族部落脐带已经完全斩断了”。
正是由于大部分原有的氏族部落之间的血缘联系被切断,千户制度才获得了更广泛的社会基础,也更加有利于整个蒙古民族的融合统一。如此,在对外战争中,蒙古民族的战士才能既发挥他们刚猛彪悍、英勇作战的作风,又能够摒弃原有氏族部落之间的隔阂。真正的拧成一股绳,攥成一个拳头,同仇敌忾,一致对外,缔造了一个又一个军事神话。
三、基于千户制度的马政制度和奥鲁制度对于发挥蒙古骑兵的攻势威力和后勤补给产生了积极地影响。
众所周知,蒙古骑兵是整个蒙古军队的核心兵种,也是对外征战的主要作战力量,犹如现代的飞机、坦克一样,在当时是极其重要的作战和交通工具。因此,作为蒙古汗国的马政制度就具备着非常重要的军事装备作用。
成吉思汗很好地继承了蒙古族历代先人养马的传统,命令汗国内每个千户的牧民必须严格循此法养马放牧,如此既能保证蒙古军马的优良品质和充足的来源,也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蒙古骑兵机动灵活的特点,提高战场主动性。
宋人徐霆所著《黑鞑事略》一书中曾记述着蒙古人养马之法:“自春初罢兵后,凡出战归,并恣其水草,不令骑动......经月膘落,而日骑之数百里,自然无汗,故可以耐远而出战。”
蒙古汗国时期,成吉思汗以千户制度为基础和依据,将各个千户固定在划分好的领土内,每一千户内所属牧民有责任向千户长提供贡赋、车马徭役和粮草,而他们的武器装备和主要后勤物资,则一律依靠他们自己的家庭提供,这必须归功于蒙古汗国独特的奥鲁制度。
奥鲁,指的是由随军家属子女等人员构成的,为作战部队提供粮饷、武器、马匹和兵员的战时补给机构。为了加强对奥鲁的管理,成吉思汗还专门设立了奥鲁官,负责协调征调粮草和输送兵员。奥鲁制度实际上成为了千户制度中主要负责军事后勤供给的机构,保证了蒙古军队外出作战时的粮草、武器等供应,为蒙古军队多次长线作战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四、千户制度的产生对后世军事政治制度的制定影响深远
明朝建立以后,朱元璋根据蒙元千户制度的特点,在全国范围内创立并实施了卫所制度,卫所制度为明朝的最主要军事制度。明代自京师达于郡县,皆设立卫、所,外统于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也就是说,卫、所分属于各省的都指挥使司,各省的都指挥使司又由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划片管辖。
都指挥使司下辖若干个卫,卫下辖一定数量的千户所和百户所。卫所的士兵都是世袭的叫军户,每家一个男人当兵(不止一个的叫余丁,算预备役),享有一定的免徭役的特权。卫所根据大小分为“千户所、百户所”不同的等级,长官就是千户、百户(此时成为官职名称)。
而清朝也从雍正年间开始,对部分地区实施过千户制度。雍正二年(1724年),在平定罗卜藏丹津叛乱后,清廷依年羹尧上奏,将青海藏族按经济类型和与汉人的交往程度,分为熟番、生番、野番,并清查户口,设千百户、总千户制,进行层层管制,使青海诸部划归于清政府管辖。
结语:综上所述,千户制度的建立,是成吉思汗在军政制度方面的重大改革。它不仅彻底清除了氏族贵族赖以复辟的土壤,改变了以往氏族、部落联盟自由结合的分散状态,促进了经济的相互渗透和吸收,还把各级那颜和广大百姓固定于特定的地域内,从而形成层层的隶属关系,巩固了大汗及其“黄金家族”对国家的统治;同时也提升了军队的战斗力,有利于对外征战和扩张;对于后世军事政治制度的制定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蒙古秘史》
《黑鞑事略》
《史集》
《蒙古社会制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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