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谢晓鹏
抗日战争后期,汪精卫伪国民政府曾发动和推行过一场颇有声势的所谓“新国民运动”。研究这一历史事件,对于揭示汪伪政权的性质和日、汪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但过去史学界在这方面做得不够。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该事件作初步探讨,以理清其来龙去脉,并分析其特点和实质。
一、“新国民运动”的出台
1941年,汪伪政府为维护其自身的统治秩序和配合日军的行动,在其统治区开始推行所谓的“清乡”运动。它包括“军事清乡”、“政治清乡”、“经济清乡”和“思想清乡”等;而“新国民运动”就是“思想清乡”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年11月,在汪伪国民党六届四中全会上,汪精卫仿效过去蒋介石发动“新生活运动”的做法,首次提出要发动“新国民运动”。会议发表的“宣言”称:“过去新生活运动,偏于精神;国民经济建设运动,偏于物质,且动机不纯,趋向遂歧。今当发起新国民运动,合精神建设物质建设为一。精神建设方面,期于使人人皆能有至诚恻怛,舍身救世之素养。物质建设方面,期于使人人皆能有劳身熟思,铢积寸累之习惯。”“宣言”认定,只有“和平反共建国”才是“唯一之出路”。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汪伪政府于1941年12月27日在南京举行“大东亚解放大会”,并发表“宣言”称,“国民政府”将在所及区域之内,开展“新国民运动”,予日本“建设新东亚应有之协力”。31日,伪中央政治委员会通过《新国民运动纲要》,并于次年元旦正式颁布。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实行“大亚洲主义”,“把爱中国爱东亚的心,打成一片,东亚诸国,互相亲爱,团结起来,保卫东亚,这是民族主义的着重点”。
(二)实行“民主集权的制度”,“团体要组织化,行动要纪律化”,“这是民权主义的着重点”。
(三)“要以铢积寸累的精神,来发达国家资本,这是民生主义的着重点”。
(四)“个人对于国家,贡献要多,享受要少;平日啬一己以裕国家,临难则牺牲一己以救国家”。
(五)人与人相处时,“说话要老实,心事要光明,善善要能用,恶恶要能去,并要有闻人善则喜,闻人过则悲的精神,使人乐于为善,耻于为恶”。
(六)戒除“浮嚣浅薄”,“纪律要由个人以及于全体,科学不但要普及,尤其要深造”。
(七)“厉行节约”,“增加生产”。
(八)“从政治社会做起,在最短期间,必须做到弊绝风清”。
以上八条的基本精神就是:服从纪律,牺牲个人,厉行节约,精诚团结,保卫东亚,支持日本的“大东亚战争”。该“纲要”的颁布,标志着“新国民运动”正式出台。
二、“新国民运动”的概况
1942年1月,为推动“新国民运动”的开展,汪伪中央宣传部专门拟定了《全国新国民运动推进计划》。该计划规定,“新国民运动”之推进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期为“普遍宣传”时期,“务使一般国民了解做新国民之意义”;第二期为“实际训练”时期,“选择各学校各机关团体优秀分子,为集体训练,使接受如何做成一新国民”;第三期为“推广”时期,“由经受训练分子,扩充普遍于一般民众”。
首先开始的是普遍宣传时期。这一时期,汪精卫等汪伪政府要员纷纷发表广播演说和官样文章,解释和鼓吹“新国民运动”。伪教育部通令各个学校,将《新国民运动纲要》列为公民特别课程之一。汪伪控制区的各报社、通讯社则刊发大量论文、新闻,加大宣传力度。伪中央宣传部还印发了一千本万众签誓册,在南京使用,每本可容纳二百多人签名;同时要求各伪省、市仿制签名册,效法南京搞万众签誓活动。其“誓词”为:“余誓以至诚接受最高领袖之指导,服膺三民主义,厉行新国民运动,完成中国革命,实现东亚解放,尽忠竭力,贡献一切于国家。……如有违背誓言,愿受一切制裁。”自3月11日开始,在日伪的刺刀胁迫下,先后有数十万人参加了这种签誓活动。
同年5月,伪国民党中央召开党务会议,专门研究如何促进“新国民运动”的开展。会议决定成立“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作为专门的主持与实施“新国民运动”的机关。6月2日,经伪行政院决定,正式成立“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该委员会直属于伪行政院,以汪精卫为委员长,周佛海、陈群、梅思平、李圣五、林伯生、丁默邨、陈春圃等为常委,林柏生兼秘书长,下设事务局、青年运动处、社会运动处、农业合作处等机构。后来,上海、南京、湖北、江苏等地相继成立分会,由各伪市长、省长担任主任委员。“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新国民运动”由普遍宣传时期进入实际训练时期。按事先计划,其训练的对象首先是青少年,然后再扩展至一般民众。7月4日,“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为此专门制定了《新国民运动青年训练纲要》、《中国青年模范团组织原则》、《中国童子军组织原则》等。9日,伪中央政治委员会又决定,在汪伪统治区普遍成立“青年模范团”和“童子军”,作为训练机构。另外,“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之下,还附设了一所“中央青年干部学校”,由汪精卫自兼校长,林柏生任教育长,专门训练伪青年团骨干,以推动各地伪青年团、童子军的活动。按照汪伪政府的设计,对青少年的组训,要仿效德国组织法西斯青年挺进队和日本组织青少年团的做法,完全实行军事编制,并尊奉汪精卫为最高统帅。学校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国父遗教”、“领袖言论”等。7月27日,“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在南京开始举办“优秀大学生”暑期训练班。参加训练的有来自南京、上海等地各大学学生共45人。训练内容以“新国民运动”为主旨,分军事训练、政治训练、社会服务三科;训练中心目标“为对新国民运动的理解与实践”。该训练班于8月17日结束。
1943年元旦,汪精卫发表题为《今年新国民运动之要点》的广播讲话,鼓吹加紧实施《新国民运动纲要》,“务使新国民运动的精神更加深刻化、普遍化”,并把努力的目标集中于“协力大东亚战争”。1月9日,汪伪政府对英、美宣战。与此相配合,“新国民运动”也加快了步伐。13日,伪最高国防会议决定,将“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改隶于伪国民政府,以加强对运动之领导。15日,“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南京分会”在南京举行了国民精神总动员首都学生集训。28日,伪最高国防会议通过《修正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组织条例》,将各伪省、市长及主持宣传、教育、特务等项活动的汉奸要员,都列为该委员会委员,并令各伪省、市政府普遍成立分会组织,以壮大声势,扩大影响。2月25日,伪中央政治委员会决定,将伪青年团、童子军合并为“青少年团”,并通过《中国青少年团章程》。6月24日,“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设立“暑期集训委员会”,汪精卫自兼委员长,下设公务人员集训营及青少年团集训营。公务人员集训营分别在南京和上海举办,集训时间一个月。南京公务人员集训营负责训练伪中央政府及南京市政府科级以上人员,共200余人;上海公务人员集训营的训练对象为,上海市各伪机关荐任以上官员和中等以上学校“热心”于伪青少年团工作的教师,人数达400人。青少年团集训营与上海公务人员集训营同时在上海中西女校举办。这些集训营完全采用军事管理,营长以下一律着草绿色军服,每营设大队长一人,派上校以上军官担任,下设中队、小队,并从伪中央青年干部学校第一期结业学员中,挑选一部分到集训营担任指导员。汪精卫对集训营活动特别关注,曾多次到营讲解《新国民运动纲要》等;陈公博、周佛海、林柏生等人也到营作过讲演。他们积极鼓吹“新国民运动”,大力宣扬“东亚联盟”理论和伪三民主义,企图将这些思想理论灌输到受训人员的头脑中去。此外,这年10月,汪伪政府为垄断鸦片买卖以解决财政困难,曾利用开展“新国民运动”的机会,策划上海、南京的“青少年团”,发动过一场所谓的“除三害”运动。这里所说的“三害”,即烟馆、赌场、舞厅,其中烟馆是被“除”的重点。汪伪政府企图借“除三害”之名,把鸦片买卖权从土贩手中夺过来。最后,在汪伪官员的直接指挥和控制下,两地“青少年团”捣毁了一些烟馆,焚毁了不少烟具、烟土,而汪伪政府则控制了鸦片买卖大权。
总之,1943年是“新国民运动”活动最频繁的一年,也是这场运动的发起者们最为得意的一年。汪伪政府试图将这一运动由南京、上海向各地推广,并由经受训练的“青少年团”扩充普遍于一般民众;但由于该运动脱离实际,且不符合汪伪控制区广大民众的利益和愿望,所以收效甚微。为装饰一下门面,汪伪政府勉强搞了点形式和花样,如制作“新国民服”,规定“新国民宴席”,编练“新国民体操”,颁发《国民呼暂行办法》等。至于“增进生产”、“节约消费”、“知识科学化”、“政治修明”、“弊绝风清”等宣传口号,则只是欺骗、愚弄国民的花招。实际上,汪伪官员们的所作所为刚好与此相反。这一切都决定了汪伪政府推行的“新国民运动”最终不可能成功。1944年11月,汪精卫病死之后,“新国民运动”就形存实亡了。1945年6月,伪中央政治委员会决定,将“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改隶于伪中央党部,撤销各伪省、市分会,其事务归各级伪党部办理;将原有“青少年团”及青少年有关事业属于全国性者,由伪教育部接管,属于地方性者,则由地方教育机关接管,关于思想训练及政治活动,则受当地伪党部指导。两个月后,随着汪伪政权的垮台,“新国民运动”的丑剧也到此收场。
三、“新国民运动”的特点
1.与日伪“清乡”相结合
“清乡”是日伪为强化对沦陷区的统治和对付抗日军民所进行的军事、政治、经济、思想总体战,而汪伪政府推行的“新国民运动”正是配合日伪“清乡”的重要措施,并成为其“思想清乡”的重要组成部分。照汪伪政府自己的说法,新国民运动是“清乡运动的基干”,“清乡即清心,清心就是新国民运动”。汪精卫也曾反复强调,“清乡必先清心”,“清乡”与“新国民运动”不可分离。他说:“譬如我们织一块布,这块布,自然是新的,一块布用得多了,沾了旧污,将清水来加以洗涤,这块布也是新的。清乡的`清'字,新国民运动的`新'字,其意义在此。……所以清乡之后,新国民运动,必须继之而起,方才使清乡区域内,每个人都强健而结实”。在他看来,“清乡运动好比一个病人服药调理,新国民运动便是病治好之后将他的元气培养,使之精神强健,身体结实”。根据汪精卫的这一思想,“新国民运动”从出台到收场,始终与日伪的“清乡”密不可分,结合进行。
2.与日本进行太平洋战争相配合
汪伪政府推行“新国民运动”的时间,基本上与太平洋战争的时间相吻合,其目的正是为了配合日本进行太平洋战争。1942年元旦颁布的《新国民运动纲要》,其第一条即主张,“把爱中国爱东亚的心,打成一片,东亚诸国,互相亲爱,团结起来,保卫东亚”。同年2月1日,汪精卫在发表的《新国民运动与精神总动员》广播词中,明确强调:“全国同胞,对于这一次大东亚战争,要认定是东亚生死关头,也即是中国生死关头,立刻以精神总动员来担负这责任,新国民运动纲要就是指出精神总动员的内容和条件的”;他还要求“人人都注意于自己修养,同时又都注意于团体训练,实行新国民运动纲要中每一句话,以精神总动员来协力大东亚战争”。1943年元旦,伪《中华日报》发表的《踏进战争决胜年》一文,更直截了当地说:“为什么我们要新国民运动呢?是为了要协力于大东亚战争的缘故”。
3.以青少年为主要活动对象
汪伪政府推行“新国民运动”,原计划在普遍宣传的基础上,首先训练青少年,然后再扩展至一般民众。如前所述,汪伪政府对青少年的训练确实很卖力,不仅制定了《新国民运动青年训练纲要》、《中国青年模范团组织原则》、《中国童子军组织原则》、《中国青少年团章程》等文件,还普遍建立了“青年模范团”、“童子军”、“青少年团”等青少年组织,并开展了多项颇有声势的活动,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但在将运动扩展至一般民众时,却流于形式,收效甚微。所以,整个运动基本上是以青少年为主要活动对象。四、“新国民运动”的实质综上所述,出台于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后,收场于汪伪政权灭亡之时的“新国民运动”,是由汪伪政府直接发动和强制推行的一场所谓的“思想清乡”运动。其目的是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秩序,配合日伪的“清乡”和日本的“大东亚战争”;其活动对象是以青少年为主体的汪伪控制区广大民众;其指导思想是所谓的“和平、反共、建国”理论,“大亚洲主义”,“东亚联盟”理论及伪三民主义等;其基本内容是要求沦陷区广大民众,牺牲个人利益,节衣缩食,老实听话,遵从日伪的统治秩序,支持日本进行太平洋战争。事实证明,那些受该运动欺骗和毒害的民众,决不是什么“新国民”,而只能是日伪的奴才和工具。因此,这场运动的实质是汪伪政府为维护统治秩序、配合日军行动而奴化国民的运动。由于它违背当时抗日救亡的时代潮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其最终失败实属历史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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