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虞之治,《容成氏》简31、32一般认为是可以连读的[②]。我们也这样认为。不过,关于这两支简的位置归属问题,还没有在研究者中达成一致看法。陈剑先生曾经认为应该连简21读[③],后来在他的另外一篇文章中,陈先生承认,如按原来的编连法,则“‘制孝辰(?
为学译文,「先进篇第十一」25【原文】子路使子羔为费宰。子曰:“贼夫人之子。”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读书然后为学?”子曰:“是故恶夫佞者。”【译文】子路让子羔去作费地的长官。孔子说:“这是害他。”子路说:“那里有人民(可学为政),有社稷(可学事神),何必一定要读书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