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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本菲薄的册子,名字动摇人心,号称《水浒的酒店》。这原是我自己想要写的一个题目,不意竟被人先于前面径自写了。文字倒也干净爽利,于事于情都数落得清澈见底,惜唯于酒店(其实主要是酒本身)与江湖好汉那种生而有之的前定关系过分地惜墨如金。
不独如此,作者还断言水浒英雄因行走江湖,故而才多以酒店作为其落脚点或聚会之所。如此,直把酒店乃至酒的地位等而下之多矣。其实酒之为用,乃在致幻。好的东西都能致幻(比如烟草、酒精、诗书、美人等等,但不通过他物媒介而直接致幻的毒品不在此列),致幻则能带来一种超于尘嚣之上的瞬时解脱。
历来性高的人都对自己的基本存在状态深感困扰与鄙薄,而酒浆带来的超越感、解放感甚至飞升感作为一种最为得心应手的解脱法门,如此看来就颇有一点宗教的意味了。有时我想,在水浒的世界里,喝酒甚至比造反都要来得重要,更接近每一个梁山兄弟个体生命的本真。金庸笔下的萧峰,其相人观是凡能豪饮者绝无阴鸷奸险之徒。
此论纵然不能放之四海而皆准,但也颇近于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水浒精神——只需“看上去像条好汉”,便能立即移桌同饮,相问之下无不果然是某哥哥,于是乎推金山、倒玉柱,纳头便拜,磕头如捣蒜;相扶起来后便立马同行落草,一路上冲州撞府,喝酒的兄弟越来越多,起事的队伍也就越来越大了。
由是观之,水浒的精神其实也正是酒的精神。
然而——并非我故意想说泄气的话,不过实情如此:现在早不是好汉与酒并行的时候了。因为真正的江湖早已荡然无存了。在水浒的江湖中,官家是可以躲避的,好汉们在身心上都是自由自在的,这正好与酒的自由精神相合。
而现在呢,风光一落千丈,酒道亦自大衰,饮酒的好汉要么寂寞得很,要么显得有几分可疑。说实在的,我们喝的都是寡淡无力的顺民的酒。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和一帮哥们甚至还常常有喝过了就后悔的情状——也不知究竟后悔些什么或为什么要后悔。就只好生造出一个所谓诗歌江湖来,如同用空调生造出一个小气候般虚张声势,聊以自慰。那时谁要是写过几首东西,并且反正也闲得慌,一番游历下来,倒也能在大江南北蹭吃蹭喝而不费分文。
疯子马松说,所谓哥们就只是可以找他麻烦或带给你麻烦的人。我和万夏曾于1986年底动了仗剑出川的雄心,与李亚伟在川东酉阳县丁市区的穷山恶水间狂喝了整整十天劣酒后,取道湖南花垣,出湘西,从吉首往长沙投奔一个叫海上的哥们。
孰知二人出得川来依旧镇日乱喝,醉中在车站售票窗口前臭哄哄的队伍里排错了队,在车上醒过来才知早已南辕北辙。火车在贵州省境内把我们扔在道旁,二人极其轻薄的行囊亦不知何时被哪个比我们更加潦倒的哥们拿走。心一散,忍饥挨饿回了重庆,对诗歌江湖的幻觉顿时淡了。本来一心想要用什么事来下酒,不觉还是回复成用菜下酒的老套——这种形而下的吃酒其实才是真正快活的方法,一箪食,一瓢饮,白云苍狗,尽在脑后。酒毕竟是酒啊,能得解脱,即证善境。
▲马松和李亚伟
所幸的是,我总算还见识过许多能得此种酒中趣的饮者,也遭遇过一些能饮得此种趣中酒的人。万夏恐怕是我遇到的第一个算得上饮者的人。在认识他之前,我并不善饮,是故这厮四处宣称我是他喝酒的开山大弟子(二弟子是善能治食的罗闻;关门弟子则被说成是孙文波,此人现在比我和万氏都更喝得猛恶)。
当时石光华有一句口头禅道:“写诗学宋炜,做人学万夏”,其中“学万夏”三字,其实也和万夏之善饮而豪爽有关(不过万氏现今喝酒已现老态,动不动就满面潮红)。最近听人说光华的口头禅已变成了“写诗学杨黎,做人学小竹”云云。看官万勿以为光华是一个虚心的人,实际上他生而好为人师。当时一泼人天天胡喝,在成都卧龙桥万夏家里或飞龙巷光华家里,从两三人喝成四五人,又从四五人喝成七八人,都是由光华主持酒会。
他总能引经据典,把饮者分为酒徒、酒客、酒狂、酒魔、酒鬼、酒仙等类别,然后把一帮哥们胡乱往里装。记得他是把自己定为酒客一路的。之所以这么归位,是因为他从来不醉,大有意不在酒之势。不曾想某一日酒后,其人突然人事不省,醒后记忆全无,方知醉之真境即是忘我。从此每饮但求必醉。疯子马松和李亚伟一样,是应酒而生的,觉得只有喝了酒才像个人样子。
多年前的一天,马松曾骑着破车来找我,说他爷爷住院,家里人给钱令其抓药,他竟狠心克扣出整整十元钱,与我喝了一台。此人之嗜酒由此可见。李亚伟那时常常边吐血边喝酒,某天醒来一头撞见镜子,相认之下,脱口说“人都遭喝旧了”。至今仍如此。
▲李亚伟
北方还另有一个姓马的疯子,也是那里唯一的莽汉主义诗人叫马辉的,则如李白诗句所言:三百六十日,日日醉如泥。大伙聚饮时,此人劣酒倒也让得人,一旦席间有“五粮液”、“剑南春”之类极品,就只给旁人斟上只足润喉的几滴,其余的自己赶紧分作两三口喝了。
当此情形,陈琛还错误地委派他去京郊一间印刷厂监印,致使他在一周之内喝光了两件二锅头,并乘兴拆散了该厂上至厂长下至装订工人在内的三个家庭。成都著名的酒鬼杨黎,从来就没人见到过他喝而不醉。但最近他因开了一家叫“橡皮”的小酒吧,人一下子变得斯文起来,晚饭时不但自己不过量,还劝阻哥们多喝——不然待会儿到了“橡皮”又何以为继呢?等到进了“橡皮”,他才肯一醉方休。
重庆的刘太亨看上去清秀,实则早在十多年前就已被酒害了。他曾在三医大宿舍区23幢有一间屋子,但想都没想就把它变成了一间哥们的酒窖。大伙成年累月的聚饮,喧声嚣张,为太亨在当地引来极恶的声名。如今他自己开了“香积厨”酒店,未敢再像以前那般狂饮,日日闪避酒暴。张小波也是一个恶名在外的饮者,惯常恃酒为骄。多年前我即与之有神交,曾在电话中订下赌局。
▲马辉
后来在成都初会,小波以单杯迎战成都众哥们,结果当即倒地,醒后推说“文君酒”不对口。前几年我去京师谋生,有时间与之天天痛饮,始承认其为江浙一带罕见的饮者。有一件小事足可为证:一夏日,我与小波在他开的宁波菜馆二层平台喝小酒,忽一服务生对其耳语。
小波立马下了楼。未几,楼下喧声四起,探头一看,只见这厮手提菜刀,正奋力追赶一个奔逃得紧的厨子,转眼就进了马路对面的一条胡同。我回问那告密的服务生何事,答曰:没事,就是张经理又发脾气了。宋强与小波是同学,亦善饮,但每饮必醉。此人现已至酒入膏肓之境,早上也喝,中午也喝,晚上也喝,因此自诩为“天上的人”。
▲宋强(左)
这也罢了,关键之处在于,当他偶然不饮时,任是谁一眼打望过去,他依然明目张胆地醉着。可能他是重庆唯一一个喜欢泡吧而又自带“小绵曲”的饮者。海墨则是我新近识得的哥们,这厮生得虎背熊腰,号“香积厨白酒先锋”,著有一部关于饮酒的闲书。但老海尽管海量,却不及于乱,顶多有些急色。
不日前我带他回我老家沐川吃苦笋,被一帮老哥们哄灌,老海不仅自己如中流砥柱,还着实替我抵挡了数个回合。对这种喝了还管得住自己的人,我心下是一向佩服的。至于我自己,说来就惭愧无地了,直是一介无良酒徒——所有的酒后综合症全有:发疯撒野,急色乱性,嘻笑啼哭,污言秽行,呕吐便矢……不知打了多少架(主要是挨揍),得罪了多少人(尤其是粉子),却至今不及思过。反还想,如我这般性高的人,不喝酒时已然跳脱,醉了时反而会嗒然酣睡么?我何许人也?! ——人都说我只要此言一出,必是已醉的先兆。
▲张小波(中)和杨黎(左)等
酒喝到这个份上,也算是丢人丢得大了。但在这个年头,谁又能指望喝出个什么名堂来?风清月白、万境通明之时,我肯定会喝茶去。酒主飞扬,茶司内敛,在郎中眼底,二者皆可入药。动不动就把栏杆拍遍,吴钩看了,倩何人唤取红巾翠袖,揾英雄泪(辛弃疾语,“辛弃疾”,可是求医之名乎?),是胸中块磊难消的症候。
可见饮到深处,酒亦近茶矣。但更多的时候还是眉飞色舞,眼花耳热之后,想英雄就英雄,从心所欲而不逾矩。但要喝到这步田地,有一个条件必得满足:金圣叹所一再强调的“举座皆无碍眼人”。我自己最近就有过这种体验:因生计所需,与一帮官员同饮。这些人(用萧峰的眼光看)说来也都是好人,因为个个能喝,且量也大我甚多。勉力相陪良久,不觉颓倒,便开始对官员们的种种习气说三道四,几乎毁了往来。而一旦与哥们饮或喝花酒,虽遭遇种种怪相,不相忤也。
中国古代有很多大生活家,他们为求优雅,给饮酒订下了诸多清规戒律。比如唐人皇甫松在其《醉乡日月》里说:“醉花宜昼,袭其光也;醉雪宜夜,乐其洁也;醉得意宜艳唱,宣其和也;醉将离宜鸣蛙,壮其神也;醉文人宜谨节奏,慎章程,畏其侮也;醉俊人宜益觥盂,加旗帜,助其烈也;醉楼宜暑,资其清也;醉水宜秋,泛其爽也。此皆以审其宜、收其景,以与忧战也。反此道者,失饮之大也。”
内中的腐朽气息倒还夺人,但失于过分繁文缛礼。其中“醉文人”一条在今天看来更是狗屁不通——哪里去找斯文如彼的文人?真正善饮的其实不是我们这些杂念丛生的人,倒是那些诸事都不讲究的喝得比我等自在。
我曾在沐川乡下一处叫箭杆的街镇上见到一个高人。那个镇子有一片临河的青石板路,两旁是陈色古旧的木屋。由于街面太窄,一有人家向外开了门,路即几乎被遮断。若是对门那家也同时开门,行人正好会被夹在其间,要走出去就得颇费周章:先进别人屋里,关了门,再等对门也关了门,才能离开。
我和张于(现在是重庆“大田驿站”酒吧的老板兼酒保)曾在十多年前去那里一间叫“禹王庙”的吊脚楼上喝过苞谷酒。某一日逢场,散场后一干瘦老者从小酒馆独饮了出来,被一扇门挡住了去路。老头子也不急,等了片刻不见有人关门,索性将头往肩上一靠,就那么站着睡了,一时鼾声大作。
我正摊在对门房中阴影里的一张马架子上乘凉,目睹此景,不由得惊其为天人。老神仙在艳艳日头下晒得满脸出油,足足有十来分钟才醒转。我给他端过去一斗碗凉水,竟然不受,高一脚低一脚地去了。多年后我喝到一种名为“稳酒”的酒,便又想起这位酒国前辈,以为“稳酒”若要征召形象代言人,应是非此老莫属了。
▲张于
昔在临邛,我客居席永君西门老屋,陈瑞生日日携酒来顾,加上李建忠、刘太亨,相饮甚欢。那时邛崃自产“星星”啤酒,我们每日必尽鲜啤一“弹”(50斤装的生啤罐子被当地人称为炸弹)。每晚皆于不同的酒店喝三至四台,夜半时常倒在江边草地上睡死;一早醒来又去吃当地著名美食清汤面与钵钵肉,趁便喝二两“回酒”。一帮人自谓“羲皇上人”。
可是有旁观的人说了:酒算得了什么?入得口的东西中,烟草为第一。除却烟草,人之所食皆以口摄入,进肚肠压迫,再从前后二阴分别排出。此乃形而下的吃食,酒不幸列于其间。而烟草之烟,本就飘缈无形,由鼻摄入,布于肺,再从原处呼出。此乃神仙之器,与酒之糟粕糜离实不可同日而语——说得也是,喝酒怎么能与吸烟这种神仙的务虚事业相比呢?只不过,对我这种本来就无所用心、无所事事的人来说,也就罢了。我还是日日枕曲籍糟,“只把功名富贵,换了低吟浅唱”,一杯在手,万事俱休!
只有一点,是要格外提防的,即不要应了苏东坡的那句老话:因酒弃家。说这种神光尽退的话,看官心下该当明白,吾亦老矣。
2001年于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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