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田驷欺邹君,邹君将使人杀之。田驷恐,告惠子。惠子见邹君,曰:“今有人见君,则䀹其一目,奚如?”君曰:“我必杀之。”惠子曰:“瞽,两目䀹,君奚为不杀?”君曰“不能勿䀹。”惠子曰:“田驷东慢齐侯,南欺荆王。驷之于欺人,瞽也,君奚怨焉?”邹君乃不杀。
——《说林》上
[译文]
田驷欺骗了邹国国君,邹君将要派人去杀他。田驷恐惧了,把这件事告诉了惠施。惠施去拜见邹君,说:“现在如果有人来见您,却闭着一只眼睛,对您表示轻蔑,您会怎样呢?”邹君回答说:“我一定宰了他。”惠施说:“瞎子两只眼睛都闭着不看您,您为什么不杀他呢?”邹君说:“瞎子不能不闭着眼睛。”惠施说:“田驷在东面欺骗齐君,在南边欺骗楚王,田驷在骇人这一点上,和瞎子一样,您为什么要怨恨他呢?”邹君于是不杀田驷了。
【评析与应用】
惠施善辩,一番话救了田驷一命,
说他善辩,是因为用瞎子闭着双眼来类比田驷,说正如瞎子闭着双眼是已成了本性一样, 田驷的欺骗人也是成了本性。如果邹君不杀瞎子,也就不该杀田驷了。
从论辩技巧的角度看,惠施是巧妙地变通邹君的观点 ,成为为自己服务的借口和依据,而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可以将这一技巧概括为“移花接木”。惠施先是故意问:如果有人蔑视您,见您的时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您将如何?这是先顺其意,也巧妙地避免了开门见山为田驷说情(肯定不准)。然后引邹君上钩,讲到瞎子的事。对瞎子不能怪罪,因为瞎子闭着双眼是本来如此。然后惠施将话题引到田驷身上,指出田驷的欺骗人也成了本性。邹君既然说不该杀瞎子,也就不该杀田驷了。
这种“移花接木”能否成功,关键在于变通、转换对方观点和话题的手法巧不巧。这种手法往往巧借类比,上述一段就是佳例。
当然,严格地说,惠施的辩言也并不是无懈可击。他的类比严格来说是有漏洞的,因为瞎子之所以闭双眼,是不得已,并非出于本意;前田驷的欺骗人,并非不得已,并非出于无意。田驷的欺骗人,固然是习惯成自然,但邹君一说要杀他,他还是吓慌了,求惠施说情.若你叫瞎子睁开眼,不然就杀他试试?瞎子只会求你别杀他,却不会睁开眼的。从这一角度看,那田驷倒更象有意闭其一眼的人。
以上议论,有点钻牛角尖。笔者不是想与惠施一辩,也不是主法非杀田驷不可。行文走笔,意不能已,故略说如上。如此而已,岂有他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