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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霍光秉政及昌邑王的立与废

作者:齐齐哈尔诗词网
日期:2020-03-09 20: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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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霍光秉政及昌邑王的立与废

昌邑王刘贺是汉代历史上一个悲剧性的人物,关于他的生平事迹也很少引起人们的注意。昭帝猝死之后,为什么昌邑王会独受霍光青睐而登临大宝,昌邑王又因何而被轻易、迅速地废黜,种种问题,扑朔迷离,难明分晓,笔者不揣简陋,略陈管见,不妥之处,祈望指正。

一、武帝托孤与霍光秉政局面的最终确立

武帝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年事已高的汉武帝,面对着已步入成年的卫太子的势力的日益膨胀,防范和不满心逐渐加重,为了干净利落地消灭卫太子势力集团,支持并参与策划了一场血腥屠杀,史称“巫蛊之祸”。武帝企图通过“巫蛊之祸”而消灭卫氏太子集团的政治目的虽然达到了,但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即武帝诸子的太子位之争渐趋剧烈化,以致使武帝与诸成年儿子的关系十分紧张,太子也迟迟未能确立。后元二年(前87)二月,武帝突染重病,不得不于生命垂危之际,匆忙于病榻之侧,立年仅八岁的幼子刘弗陵为太子,令霍光、金日磾、上官桀、桑弘羊、车千秋五大臣鼎力辅佐,之后武帝便猝然崩逝。事实证明,武帝的遗玺幼子、病榻托孤之举,在后来皇室内部的政治生活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

《资治通鉴》卷22汉武帝后元二年条:“孝武穷奢极欲,繁刑重敛,内侈宫室,外事四夷,信惑神怪,巡游无度,使百姓疲敝,起为盗贼,其所以异于秦始皇者无几矣。然秦以之亡,汉以之兴者,孝武能尊先王之道,知所统守,受忠直之言,恶人欺蔽,好贤不倦,诛赏严明,晚而改过,顾托得人,此其所以有亡秦之失而免亡秦之祸乎!”的确,武帝托孤有亡秦之失,八岁幼子,焉能有效操持国家政务,言其此举可与秦始皇等量齐观,亦未尝不可,但是将武帝未有“亡秦之祸”的原因仅仅归结于“顾托得人”,则失之单薄。王船山曰:“武帝所托孤者三人,而上官桀为戎首,与霍光、金日磾若缁素之别。……桀非与国休戚之臣,厩令之职,在马而已,其泣也,何为而泣也?……武帝以待光、日磾者待桀,且不知光、日磾也。”[①]上官桀以骄恣谋反而诛,说明武帝“顾托得人”并未全然可信。事实上,武帝终免亡秦之祸,除顾托之人霍光忠直的个人秉赋外,还有体制上的原因。武帝为了大展鸿图,倾其一生,处心积虑地为巩固和发展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而奋斗,为此,必须加强君主权力,抑削相权,经过摸索,“逐渐提拔了一批出身一般地主,有才干,多智谋的士人成为‘出入禁门腹心之臣’,‘并在左右’”[②],从而起到了“小大相制,内外相维”[③]的牵制和监督作用,使朝中大臣很难养成权高震主之势,这种内外相互牵制的官僚体制,在“威强睿德”[④]的武帝手中,是防止臣下擅权的良方妙药。

关于受武帝顾命之托的大臣到底有几人,《汉书》所载,前后不一。卷68《霍光传》载拜受遗诏者为霍光、金日磾、上官桀、桑弘羊四人;卷66《田千秋传》载为霍光、金日磾、桑弘羊、田千秋四人;而《霍光传》复载侍中王忽语“安得遗诏封三子事”,三子指霍光、金日磾、上官桀三人;卷68《金日磾传》载为霍光、金日磾二人;卷97《外戚传》载为霍光、上官桀二人;卷58《公孙弘卜式儿宽传》赞曰“受遗则霍光、金日磾”二人。正是《汉书》记述暧昧,才使受遗之事成了争论不休的话题。多数学者或认为,拜遗之人无桑弘羊和车千秋,如王船山[⑤]等,或认为无车千秋,如司马光[⑥]等。笔者认为,受遗之事,桑弘羊与车千秋为不可缺少之人。丞相一职,武帝时虽权力稍受削夺,但仍为外朝百官之首,没有丞相,难以保证内朝诏令之有效贯彻和执行,《汉书》卷66《田千秋传》载:千秋初封富民侯时,因“无他材能术学,又无伐阅功劳”,引起人们的非议,但事实证明,“为人敦厚有智”的田千秋在拜相后“居位自称,逾于前后数公”,深得武帝信任。御史大夫桑弘羊自入为侍中几十年,颇有治绩,尤其为武帝开疆拓土政策取得巨大成功而作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征和四年(前89),桑弘羊等人建议屯戍轮台,以便进一步西拓,此事并未为武帝所采纳,但并不等于桑弘羊从此失去武帝信任。因为纵使不再继续西拓政策,但西陲边防不可复失,仍需以巨大的财力来维系,所以桑弘羊仍为武帝倚重之人。当然,霍光、金日磾、上官桀三人皆为武帝信任之人。“光为奉(常)[车]都尉光禄大夫,出则奉车,入侍左右,出入禁闼二十余年,小心谨慎,未尝有过,甚见亲信。……察群臣唯光任大重”[⑦]“日磾既亲近,未尝有过失,上甚信爱之,赏赐累千金,出则骖乘,入适左右。……由是著忠孝节。……日磾自在左右,目不怃视者数十年。…其笃信如此,上尤奇异之。”[⑧]上官桀以“其材力”过人而由羽林期门郎迁为未央厩令,又以善对武帝“马瘦”之责,“上以为忠,由是亲信,为侍中,稍迁至太仆。”[⑨]尽管霍光、金日磾、上官桀三人为武帝信任之臣,可嘱大计,但三人在朝中的地位并不高,其功绩也不大,不能绥服朝野内外,必须依赖外朝重臣丞相、御史大夫方可成事。同时,丞相、御史大夫与霍光等三人并无个人恩怨,易于团结,同心辅政。这样安排托孤人选,其目的在于使内外朝势力均衡,互相牵制。因为霍光与上官桀、金日磾二人关系特殊。《汉书》卷97《外戚传》载:“桀子安取霍光女”,上官安女于昭帝始元四年(前83)立为皇后时,“年甫六岁”,由此推断霍光与上官桀至少于征和四年(前89)前便结为了儿女亲家。武帝托孤时霍光与金日磾互相推让[⑩],后来“光以女妻日磾嗣子赏”,说明霍光与金日磾二人在武帝后元年间交往过密。尽管后来霍光与上官桀因权力之争而产生冲突,但在武帝后元年间,三人是极易结成一体的,如果托孤辅主之事纯任霍光等三内朝人员,既易引起外朝百官之不服,又会滋长内朝势力陡然之膨胀,不利于幼帝的统治,对此武帝不会不有所顾忌,这就是武帝托孤兼用外内五人的原因,这种旨在“小大相制,内外相维”的托孤法是武帝虽有“亡秦之失”而避免了“亡秦之祸”的体制上的原因。

武帝托孤兼用外内大臣的作法虽然高妙,但由于田千秋、桑弘羊、霍光、金日磾、上官桀五人的个人资质不同,随着时间的推移,五人共同执政的权力平衡的格局渐被打破。田千秋与霍光关系融洽,凡外朝之事多交由霍光处理,居丞相位多年,对政务“终不肯有所言”[11],元凤四年(前77)薨。始元二年(前85),即武帝托孤后两年,金日磾薨。上官桀为武帝托孤重臣,与霍光“结婚相亲”,其孙女为昭帝皇后,每当霍光休沐时,“桀辄入代光决事”,因此日益骄恣,与霍光发生权力之争;桑弘羊也因政见不同和个人恩怨而与霍光滋生怨隙,于是权力之争便日益激烈化。“以昭帝皇后的册封为契机,内朝霍光与上官桀之间,产生了微妙的对立,而另一方面,燕王旦之姐盖主公主和上官父子之间的关系却迅速地亲密起来。后来,这种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盖长公主与霍光结怨,上官父子也与霍光生恨。内朝分裂为霍光与上官桀父子两大势力。”[12]御史大夫桑弘羊自然而然地与上官桀父子结成了同盟军。桑弘羊之所以能支持上官父子,重要原因不仅在于他与霍光存在个人政见的不同,同时也因为霍光势力向外朝不断浸透,从而侵夺了桑弘羊势力圈的中心。[13] 元凤元年(前80)上官桀、桑弘羊勾结燕王旦和盖主密谋打倒霍光,废去昭帝,计划失败后,上官父子、桑弘羊等人全部伏诛。从此之后,由武帝亲自选定托孤大臣构筑起内外互相牵制的格局完全失去了它最初的作用。

燕王旦事件发生后,霍光更新了内外朝人员。田千秋薨后,王訢、杨敞依次替任。杨敞原出霍光门下,“霍光厚爱之”[14],为谨小慎微之人,唯霍光之意是从。霍光用心之良苦,由此昭然若揭。与此同时,内朝霍氏势力日渐膨胀。“自昭帝时,光子禹及兄孙云皆中郎将,云弟山奉车都尉侍中,领胡越兵。光两女婿为东西宫卫尉,昆弟诸婿外孙皆奉朝请,为诸曹大夫,骑都尉,给事中。党亲连体,根据于朝廷。……诸事皆先关白光,然后奏御天子。光每朝见,上虚己敛容,礼下之已甚。”[15]由此可见,霍氏子弟皆军官,实际领兵,牢牢地掌握了政权和兵权,就连昭帝本人也对霍光敬惮几分,这表明了霍光独揽大权之局的最终确立。

二、昭帝之死与昌邑被立

元平元年(前74)夏四月,年仅二十一岁的汉昭帝薨。昭帝早死,原因不明,这自然会引起人们的的猜忌。《汉书》卷8《昭帝纪》载“(始元)四年春三月甲寅,立皇后上官氏”,时皇后“年甫六岁”[16]。 《汉书》卷97《外戚传》载:“光欲皇后擅宠有子”,而“帝时体不安”,《汉书》卷60《杜延年传》亦载“昭帝末,寝疾,征天下名医”。假如皇后十岁便能生育,即元凤二年(前79),此时昭帝当为十七岁左右,由此可以推断,昭帝自那时起,身体状况便不甚良好,其英年早逝实为理所当然之事。吕思勉先生认为:“昭帝之亡嗣,霍氏为之也。”[17]意为霍光欲令其外孙上官皇后擅宠有子,听人“言宜禁内”,令宫人皆为穷绔多其带,从而使“后宫莫有进者”所导致,笔者认为,昭帝绝后,实与昭帝身体状况不良有关,与霍光并无多大关系。

伴随着霍光擅权之局的逐步生成,诸侯王反对霍光和昭帝的斗争也逐渐平息[18]。然而昭帝的无嗣猝崩却将霍光与群臣、诸侯王之间一度平息的矛盾斗争重新激活,使霍光业已确立的擅权之局受到新的挑战。《汉书》卷68《霍光传》载:“元平元年,昭帝崩,亡嗣。武帝六男独有广陵王在,群臣议所立,咸持广陵王。王本以行失道,先帝所不用。光内不自安。郎有上书言‘周太王废太伯立王季,文王舍伯邑考立武王。唯在所宜,虽废长立幼可也。广陵王不可以奉宗庙。’言合光意。光以其书视丞相敞等,擢郎为九江太守。”即日派人迎立昌邑王。由此可知,尽管霍氏势力已遍布朝野,可左右宫廷内外,然面对群臣所议,仍有所顾忌。广陵王“以行失道,先帝所不用”,仅仅是霍光不愿拥立他的籍口而已。《汉书》卷63《武五子传》载:“胥壮大,好倡乐逸游,力扛鼎,空手搏熊彘猛兽。动作无法度,故终不得为汉嗣。”卷7《昭帝纪》载(胥)“行骄慢”。除力能扛鼎之外,广陵王胥的秉赋爱好与武帝几无二样。笔者认为,“巫蛊之祸”后,武帝未立燕王旦和广陵王胥的真正原因在于,旦、胥与戾太子一样,皆已羽翼丰满,武帝不愿再立一个能威胁自己统治安危的成年皇子,养虎为患,重蹈戾太子之覆辙,同时,不立燕王和广陵王,还为了使胥与旦互相慑制,不致酿成二人兵刃之灾,昭帝时旦、胥皆有不臣之举,但并无互相勾结之事,是为“旦、胥慑制说”之明证。如果说,燕王旦、广陵王胥不为武帝所立,是时局使然的话,那么昭帝无嗣而薨后,立广陵王则为水到渠成之事。然当群臣“咸持广陵王”时,霍光却惴惴不安,原因何在?一,广陵王与霍光、昭帝之间素存芥蒂,不甚友善。昭帝初立时,“胥见上年少无子,有觊欲心。而楚地巫鬼,胥迎女巫李女须,使下神祝诅。女须泣曰:‘孝武下我。’左右皆(服)[伏]。言‘吾必令胥为天子。’胥多赐女须钱,使祷巫山。”[19]由此看来,广陵王始终对昭帝心怀不满,同时也对专擅朝政的霍光心存怨怼,对此,霍光是有所察觉的。昭帝初立之时,燕王旦蠢蠢欲动,扬言“今立者乃大将军子也”[20],煽动天下,旨在不臣,为了安抚广陵王和宣示新帝的恩泽,在益封燕王旦的同时,也不得不“益封胥万三千户”。元凤中(即燕王旦伏诛两三年后),昭帝又一次厚加封赏,“复益万户,赐钱二千万,黄金二千斤,安车驷马宝剑。”诚然,昭帝和霍光对广陵王刘胥的两次厚赏均宣示了他的恩惠,而更为重要的是出自对政局的透彻理解,为安抚广陵王而不得不采用的一种笼络策略而已。二,广陵王于武帝元狩六年(前117)获封,时至现在已长达44年之久,有了一定的政治势力和治国经验,立其为帝,显然不会轻易控制他。正是基于上述原因,霍光才“内不自安”,采纳一无名郎官“广陵王不可以承宗庙”的建议,与丞相杨敞匆忙商定,以太后之名,派人火速征立昌邑王。由此可见,昌邑王被立,完全是霍光为了排斥广陵王,压倒群臣而使出的一招杀手锏而已。

三、昌邑被废的真正原因

即位仅二十七日的昌邑王因何而废,史家持论不一。有人认为昌邑王因“行淫乱”而被废[21],也有人认为昌邑王被废的主要是,昌邑群臣与霍光势不两立,密谋铲除霍光,反而为霍光抢先下手,“行淫乱”仅是遁词而已。[22]笔者认为,昌邑王被废的症结所在,不是昌邑王“行淫乱”,而是昌邑王不愿充当霍光傀儡,为了尽早扭转霍光控制朝野的局面,乃与其心腹谋策铲除霍光,事情泄漏,结果为霍光抢先得手而致,“行淫乱”只不过是霍光掩饰其以臣废君行为的堂皇理由而已。

《汉书》卷8《宣帝纪》载:“癸巳,光奏王贺淫乱,请废。”卷63《武五子传》载:“王受皇帝玺绶,袭尊号。即位二十七日,行淫乱。大将军与群臣议,白孝昭皇后,废贺归故国。”卷68《霍光传》载昌邑王刘贺“即位,行淫乱,光忧懑,……光曰:‘昌邑王行昏乱,恐危社稷,如何?’群臣皆惊鄂失色,莫敢发言,但唯唯而已。”三处记载昌邑王“行淫乱”之罪名,皆为霍光所奏定,并且首言昌邑王“行淫乱”者亦为霍光,这使人不得不怀疑昌邑之罪的真实性。若果真昌邑王行为不端,难承宗庙,在霍光率先向昌邑王发难时,群臣不应惊鄂失色、面面相觑;若果真昌邑王行为淫乱,应该能从犯颜直谏的郎中令龚遂的谏词中窥知端倪,然察龚遂几次劝谏所言,皆无认为昌邑王行为淫乱的丝毫意思,由此可见,昌邑之罪实乃霍光“莫须有”之辞。

昌邑王即位后到底采取了多少政治举措,史载不详,但以下几项举动却值得注意:一,大力培植私己势力。《汉书》卷68 《霍光传》载:“取诸侯王、列侯、二千石绶及墨绶、黄绶以并佩昌邑郎官者免奴。……发御府金钱刀剑玉器采缯,赏赐所与游戏者。……独夜设九宾温室,延见姊夫昌邑关内侯。”“引内昌邑从官驺宰官奴二百余人,常与居禁闼内敖戏。”显然,其目的在于扩展其属官势力,力图改变霍光党羽“根据朝廷”的格局。二, “变易节上黄旄以赤”[23],其目的在于通过改变调兵符信,收夺为霍氏独掌的调兵权。三,私自拜祭先父昌邑哀王髆。“祖宗庙祠未举,为玺书使使者持节,以三太牢祠昌邑哀王园庙,称嗣子皇帝。”[24]“昌邑王贺以侄子的身份,过继来接昭帝的统嗣,在皇位缵序中,他已是昭帝的嗣子,应割断与昌邑一系的昭穆关系。”[25]然刘贺公然自称为昌邑哀王髆嗣子,意味着否认与昭帝上官皇后的母子关系,暗示出对昭帝时期霍光专擅朝政格局的不满。四,筹策铲除霍光计划。昌邑被废,群臣以“亡辅导之谊”而遭霍光悉诛之时,昌邑群臣号呼市中,曰“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在昌邑被废数年之后,贺与故扬州太守卒史孙万世交通,万世曾问贺:“前见废时,何不坚守毋出宫,斩大将军,而听人夺玺绶乎?”贺曰:“然,失之。”[26]昌邑群臣之所以号呼市中,昌邑王之所以悔言“失之”,皆因未能把握时机,不曾“早杀光等”,反而为霍光抢先得手。由此可推知,昌邑即位后,便密谋了铲除霍光等人的计划,而政治嗅觉格外灵敏、心腹遍朝野的霍光对此早有察觉。正是昌邑王以上几项举措,使得霍光坐卧不宁,决心废黜之。

霍光初立昌邑王的用意,一是绝广陵王称帝之路,二则希望昌邑王能俯首听命,便于自己专擅朝政。然而即位后昌邑王的一举一动,却使霍光的计划落空了一大半,因此可以说,废昌邑,是霍光的在弦之箭,不得不发。但是,霍光的行动计划并不甚周详。一方面,在废黜昌邑王时,并未选好继任新帝,以致使西汉无君达二十七日;另一方面,谋废计划昌邑群臣之中已有人察觉。《汉书》卷75《夏侯始昌传》载:“会昭帝崩,昌邑王嗣立,数出。(夏侯)胜当乘舆前谏曰:‘天久阴而不雨,臣下有谋上者,陛下出欲何之?’王怒,谓胜为妖言,缚以属吏。吏白大将军霍光,光不举法。是时,光与车骑将军张安世谋欲废昌邑王,光让安世以为泄语,安世实不言。乃诏问胜,胜对言:‘……恶察察言,故云臣下有谋。’以此益重经术士。后十余日,光卒与安世白太后,废昌邑王。”笔者认为,昌邑被废,实与处理夏侯胜事件不当有关。昌邑群臣二百余人与霍光党羽势不两立,双方都在紧罗密鼓地作着打倒对方的准备,夏侯胜的“臣下有谋上者”之语,使昌邑王和霍光二人惊心动魄,昌邑未听夏侯胜进谏,对霍光的行动失去了警惕,然而霍光却以此为诫,加紧了废黜昌邑王的行动。可以说,霍光能于匆忙中废黜昌邑王,正是当时事态发展迫在眉睫,不容有片刻泄怠所致。

废黜天子,事关重大,霍光先“独以问所亲故吏大司农田延年”,接着又“阴与车骑将军张安世图计”,最后又挟持丞相杨敞参与[27]。在废黜昌邑王时,田延年以樊哙之勇,离席按剑,曰:“今日之议,不得旋踵。群臣后应者,臣请剑斩之。”而霍光却谢曰:“九卿责光是也。天下匈匈不安,光当受难。”霍、田二人一唱一和,废黜昌邑王一事之主谋,昭然若揭。

《汉书》卷68《霍光传》载群臣联名奏请废黜昌邑王时,条数昌邑罪行连篇累牍,而这些罪状“皆不足信”[28],如:“受玺以来二十七日,使者旁午,持节诏诸官署征发,凡千一百二十七事。”二十七日,除去受玺、解玺两日,仅余二十五日,平均每日征发四十五事余,若再除去夜间时间,则平均每小时当征发近四事,如此高速度的征发,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不仅如此,甚至连“买鸡豚以食”这些名副其实的鸡皮蒜毛的小事都罗织起来,构成其所以被废的罪状[29],这恐怕也是空前绝后的。

四、结论

综上所陈,笔者认为,武帝托孤兼用内外大臣的作法是“免亡秦之祸”的原因之一,由于托孤五大臣的个人秉赋不同,随着事态的发展,最终霍光独揽朝政,这引起了群臣、及各个诸侯王的不满。昭帝元平元年(前74年)四月,年仅二十二岁的昭帝的无嗣突崩,不仅打乱了西汉皇室内部正常的统治秩序,而且使大司马大将军霍光与群臣、诸侯王之间一度平息的矛盾斗争再次激烈化,为了使业已确立的专擅朝政之局免受冲击,霍光权衡利弊,力排众议,辅佐昌邑王刘贺登临大宝,然而即位的昌邑王并不愿充当傀儡,为了尽早扭转霍光控制朝野的局面,乃与其心腹谋策除去霍光,结果谋泄,反而被霍光以冠冕堂皇的理由所废黜,这就是昌邑王被废的真正原因,史书所言昌邑王因“行淫乱”而遭废黜的罪名,只不过是霍光等人巧为罗织、掩人耳目的幌子而已。

[①]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3《武帝》第84-85页,中华书局,1975年7月第1版。

[②] 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究》第71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4月第2版第1 次印刷。

[③] 顾炎武《日知录》卷9《部刺史》。

[④] 《汉书》卷6《武帝纪》应劭曰:“礼谥法‘威强睿德曰武’。”

[⑤]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3《武帝》第84-85页,中华书局,1975年7月第1版。

[⑥]《资治通鉴》卷22汉武帝后元二年条:“(二月)丙寅,以光为大司马、大将军,日磾为车骑将军,太仆上官桀为左将军,受遗诏辅少主,又以搜粟都尉桑弘羊为御史大夫,皆拜卧内床下。”

[⑦] 《汉书》卷68《霍光传》。

[⑧] 《汉书》卷68《金日磾传》。

[⑨] 事见《汉书》卷97《外戚传》。

[⑩] 《汉书》卷68《霍光传》载:“后元二年春,上游五柞宫,病笃,光涕泣问曰:‘如有不讳,谁当嗣者?’上曰:‘君未谕前画意耶?立少子,君行周公之事。’光顿首让曰:‘臣不如金日磾。’日磾亦曰:‘臣外国人,不如光。’上以光为大司马大将军,日磾为车骑都尉,……”《金日磾传》载:“光让日磾。日磾曰:‘臣外国人,且使匈奴轻汉。’于是遂为光副。”

[11] 《汉书》卷66《车千秋传》:“武帝崩,昭帝初即位,未任听政,政事一决于大将军光。千秋居丞相位,谨厚有重德。每公卿朝会,光谓千秋曰:‘始与君侯俱受先帝遗诏,今光治内,君侯治外,宜有以教督,使光毋负天下。’千秋曰:‘唯将军留意由,即天下幸甚。’终不肯有所言。光以此重之。每有吉祥嘉应,数褒赏丞相。”

[12] [日]西嶋定生著、李开元译《武帝之死》,载刘俊文主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三卷)第585-617页,中华书局,1993年11月第1版。

[13] [日]西嶋定生著、李开元译《武帝之死》,载刘俊文主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三卷)第585-617页,中华书局,1993年11月第1版。

[14] 《汉书》卷66《杨敞传》。

[15]《汉书》卷68《霍光传》。

[16] 事见《汉书》卷97《外戚传》。

[17] 吕思勉《秦汉史》第15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2月第1版。

[18] 昭帝以幼子承继大统,然而却形同傀儡,大权逐步为霍光独揽,这引起了各诸侯王的不满,昭帝兄燕王旦曾扬言昭帝不是武帝子而是霍光之子,伙同中山哀王子刘长、齐孝王孙刘泽,煽动叛乱。后来昭帝姊盖长公主也与燕王勾结,密谋伏杀霍光废去昭帝。昭帝兄广陵王胥也屡有叛迹。自元凤元年(前80)以后,诸侯王对霍光和昭帝统治的反叛渐入尾声。

[19]《汉书》卷63《武五子传》。

[20]《史记》卷60《三王世家·褚先生曰》。

[21] 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通史》(人民出版社,1996年月12第1版)第三卷《秦汉卷》(孟祥才著)第71页云:“昭帝死后,霍光主持立昌邑王刘贺为皇帝。即位不久,发现他荒淫不道,于是又将他废去。” 孙玉良著《西汉文景盛世》(河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8月第1版)第229页云:“刘贺是个不堪救药的浪荡公子,在封国内一贯狂纵不羁,动作无节,而且拒绝规劝,文过饰非。即皇帝位后,恶习不改,肆意骄溢淫乱,不理朝政。对此,霍光大失所望,……废归故国昌邑。”

[22] 吕思勉《秦汉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2月第1版)第154页云:“史所言昌邑王罪状,皆不足信。”林剑鸣《秦汉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10月第1版)第489页云:“昌邑王被废,史书记载似乎由于他‘素狂纵,动作无节’等等原因。这或许皆是事实。但不可否认,其主要原因则是霍光对他的不满。”此外,徐宗文《昌邑王被废之因——〈汉书〉读札》,载《江海学刊》1983年第3期第87页;[日]西嶋定生《武帝之死》(李开元译),载刘俊文主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三卷)第585-617页(中华书局,1993年11月第1版)等人,皆持相同观点,可参阅。

[23] 《汉书》卷68《霍光传》。

[24] 《汉书》卷68《霍光传》。

[25] 江建忠《从霍光的政治行为看中国古代权臣的基本特征》,载《史林》1998年4期第10-15页。

[26] 事见《汉书》卷63《武五子传》。

[27] 《汉书》卷66《杨敞传》载,霍光与张安世商定废王更立事后,使田延年“报敞”。实际上,所谓“报敞”只不过是表面文章而已,实际上是胁迫他,如丞相唱反调,采取不合作的态度,田延年当先密除之。杨敞听到霍、田密谋后,惊鄂不言,“汗出洽背,徒唯唯而已”,正在惊魂未定、不知所措之际,敞夫人乘田延年入室更衣时,遽从东箱谓敞曰:“此国大事,今大将军议已定,使九卿来报君侯。君侯不疾应,与大将军同心,犹与无决,先事诛已。”杨敞夫人点破“犹与无决,先事诛已”之语,是洞悉时局底蕴之谈。也正是在这样的局势下,杨敞才表态,“请奉大将军教令”,最终充当了废黜昌邑王的急先锋,《汉书》卷68《霍光传》载群臣联名奏请废黜昌邑王时,杨敞署名第一,霍光署名第二可为佐证。

[28] 吕思勉《秦汉史》第154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2月第1版。

[29] 林剑鸣《秦汉史》第48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10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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