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词,就是为歌女在宴会上唱曲所配歌词,词作者一般借女子之口写花间酒下的伤别,写孤独惆怅的相思。(至于这种内容的词为何比较受欢迎,我在前面的文章中提到过,具体可参考文末的拓展阅读,不再赘述。)
直到苏东坡登上词坛,这一现象有所改变。正如胡寅《题<酒边词>》中这样评价:“词及眉山苏氏,一洗绮罗香泽之态,摆脱绸缪宛转之度,使人登高望远,举首高歌,而逸怀浩气,超然乎尘垢之外。”
胡氏的意思是说:苏轼词突破了“词为艳科”的局限,其词“无意不可入,无事不可言”(刘熙载《艺概》),可以像诗一样反映广阔的社会人生。
在词学观念上,不同于主流士大夫将词视为“小道”,苏轼认为诗词同源,词为“诗之苗裔”,这样就提高了词的地位。因此,苏轼将作诗的本领用于作词上,即“以诗为词”。这,是苏轼革新词体的关键。
“以诗为词”的重要内涵之一,就是扩大词的表现功能,像诗一样可以充分表现作者的主体意识和性情怀抱,而不仅仅是狭窄的“花间”“尊前”的格局。
在苏轼词中,可以写亲友的聚散。词是擅长写情的,但是苏轼认为,这种“情”可以更广泛。他把传统歌词中狭隘的男女“艳情”扩大到夫妻之情、手足之情、师友之情……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有他为悼念亡妻而作的沉痛感人的《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有在中秋之夜怀念胞弟子由的千古绝唱《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也有对恩师欧阳修的思念《木兰花·次欧公西湖韵》……
苏词中也有描写男女情爱的作品,当然有继承“花间”淫靡词风的,但更多的是体现了文人士大夫高雅审美品位。如《蝶恋花》(花褪残红青杏小),虽写情事,其中却渗透着“天涯何处无芳草”“多情却被无情恼”等普遍性的哲理。
在苏轼的词中,可以写仕途的升沉。如这首《沁园春》(词有小序:赴密州早行,马上寄子由。):
孤馆灯青,野店鸡号,旅枕梦残。渐月华收练,晨霜耿耿;云山摛锦,朝露漙漙。世路无穷,劳生有限,似此区区长鲜欢。微吟罢,凭征鞍无语,往事千端。
当时共客长安。似二陆初来俱少年。有笔头千字,胸中万卷,致君尧舜,此事何难。用舍由时,行藏在我。袖手何妨闲处看。身长健,但优游卒岁,且斗尊前。
这首词是苏轼在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由杭州赴密州途中所写的,无论是年少时的意气风发,还是人到中年历经坎坷,都体现出苏东坡式的“壮怀激烈”。
在苏轼词中,还可以发人生的感慨。林语堂先生形容苏东坡就像一只海燕,从来没有在一个地方安歇过。这是长期被贬的苏轼的真实生活的写照。而苏轼即便身处逆境,依然豪气不减。
因为“乌台诗案”被贬黄州,生活条件是很艰苦的。而在苏轼笔下,却有《浣溪沙》(山下兰芽短浸溪)。“ 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诸句,不仅仅是自我安慰,更是鼓舞了无数后人。
同样写于黄州的《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则更表现了苏轼超然物外、从容不迫的人生态度: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根据词前小序:“三月七日沙湖道中遇雨。雨具先去,同行皆狼狈,余独不觉。已而遂晴,故作此。”这首词写的不过是途中遇雨这样的日常生活中极为寻常的小事,但苏轼却由此受到启发,进而总结出自己对于人生的深刻体会――当人生的风雨来临时,随缘自适也许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
总之,苏轼词中的内容时相当宽泛的,从其词中,我们能看到一位士大夫一生的颠簸遭际与心态成熟之历程。
“以诗为词”还体现在,苏轼像写诗一样,写词也采用标题、小序的形式,并且使用典故。
使用词题、词序来交待词的创作原因和动机,使词中所表现的情感具体化。
前面提到的《木兰花·次欧公西湖韵》,其中“次欧公西湖韵”就是题目,《念奴娇·赤壁怀古》中“赤壁怀古”就是题目,这些题目规定了词的写作内容;《水调歌头》中的序是:“丙辰中秋,欢饮达旦,大醉,作此篇,兼怀子由”。
词的题和序既交代了作词的缘由,使词体的抒情叙事更加自由,更能表现词人的真实生活状态。前面已有不少词的词题、词序的举例,不再赘述。
苏轼又尝试用典以扩大歌词容量。
如《江城子·密州出猎》中“为报倾城随太守,亲射虎,看孙郎”和“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在这里,用孙郎表达自己抗敌救国的决心,而用冯唐表达希望朝廷可以重用自己。
用典这种修辞,用历史故事表明作者当下的思考,本就多用于咏史、怀古一类的诗中,苏轼创作有这类的词,如《念奴娇·赤壁怀古》,在其中,苏轼用到了周瑜:“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飞灰烟灭。”通过对周瑜的“英雄之气”的描写,抒发自己功业无成的感慨。
总之,苏轼词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多从现实生活中提取素材,发感时伤事之感慨,完整地体现出一个士大夫的遭际和心路历程。词至苏东坡为一大变。
然而,这种新变的背后,苏轼的做法是不以词意屈从声律,而是让形式服从于内容。
词本音乐文学,依曲定体、按谱填词的创作规范使其对音乐有着极强的依赖性。由于必须“协律”可歌,一个词牌要求词的句数、句式、平仄、韵律等方面都要严丝合缝。然而,东坡词很多就不“协律”,这在宋代很多人就已发现。
如陈师道在《后山诗话》中说:“退之以文为诗,子瞻以诗为词,如教坊雷大使之舞,虽极天下之工,要非本色。”(所谓“本色”,《中国词学大辞典》解释说:“此指本行,从词体特征来说,又指协律可歌的音乐性。”)
李清照在《论词》中说东坡词乃“句读不葺之诗耳,又往往不协音律。”(李清照是说啊,苏轼的这些词更像是不协音律的长短句之诗。前面我写过一篇小文,大略地讲了:同是长短句的形式,诗与词的区别。详情见文末拓展阅读。)(当然,像李清照这种“本色派”,也是有其理论背景与立场的,后面用专篇讲这个问题。关注我,看“续篇”。)
就连苏门学士晁补之也在《能改斋漫录》指出:“苏东坡词,人谓多不谐音律。”
我们也该记得南宋的俞文豹在《吹剑续录》记载有:“东坡在玉堂日,有幕士善讴,因问:‘我词比柳词何如?’对曰:‘柳郎中词,只好十七八女孩儿执红牙拍板,唱‘杨柳岸晓风残月’;学士词,须关西大汉执铁板,唱‘大江东去。’公为之绝倒。”
“公为之绝倒”是说苏东坡对于门客的回复是相当满意的。但是我们需要明白,像柳永那种婉约词才是词之正体,而苏东坡后来的这种创新出的豪放词是属于变体。作为歌者之词,词一般也是要妙龄女子演唱的,关西大汉手执铁板唱词,那画风,想来似乎有些怪异。
正如清人叶燮说:“词之意之调之语之音,揆其所宜,当是闺中十五六岁柔妩婉娈好女,得之于秀幄雕阑,低鬟扶髻、蹙黛微吟,调粉泽而书之,方称其意其调其语其音。若须眉男子而作此生活,试一设身处地,不亦赧然汗下耶?无已,则仍以须眉本色如苏如辛而为之,须眉之本色存,而词之本色亡矣。”
一句话,像苏辛之流的豪放词,就不是“本色”。
可以说,苏词与音乐的关系已经不那么紧密。但是,这并不能表明苏轼不懂音律,也不能说东坡词完全不“协律”。
我们需要明白的是,宋代文人在艺术上的素养普遍都很高的,特别是像苏东坡这样的全才——不仅诗、词、文多有建树,而且在绘画、音乐上也相当有造诣。
事实上,《东坡乐府》中的大部分篇章都入律可歌。比如有一些应歌之作,苏轼经常在酒筵歌席上当场创作,随即就能被演唱出来。
又如《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一出,“都下传唱此词”(陈元靓《岁时广记》);《永遇乐》(明月如霜)“方具稿”,已“传于城中”。(曾敏行《独醒杂志》);《洞仙歌》(冰肌玉骨)乃“腔出近世,五代及国初皆未之有也”(张邦基《墨庄漫录》)。
也就是说,苏轼是懂音律的,也会创作出“协音律”的词的。
但是,苏轼词中也确实存在着某些不合律之处。以《念奴娇·赤壁怀古》为例,丁绍仪《听秋声馆词话》批评说:“东坡赤壁怀古《念奴娇》词,盛传千古而平仄句调都不合格。”
作词时,句数、句式、平仄、韵律等方面都有较为严格的要求,但是这种精严的合乐要求却会制约词的表情达意的功能。
东坡词的“不协律”,一方面是由于他“才情极大,不为时曲束缚”,他注重词意的表现,因此有时往往顾及不到协律问题;另一方面,有时也是故意的行为。正如程千帆先生所说:“东坡词乃是为了造成与柳永对峙的新词风,扩大词境,而有意在某种程度上摆脱音律对词的束缚的。”(苏轼经常作词时和柳永作比,可见,柳永词在当时算是一个“标杆”。)
苏轼主张写词当以词意为主,音乐不过是表情达意的工具。当音乐有助于词意表现时,作词当然协律;而音乐限制词意的表达时,当然会在一定程度上牺牲掉音律,不完全按照一个词牌既定的种种规则来。
苏轼的这种作词方式,虽然遭到不少持“本色论”的词论家的抨击,但是他的这种创新是逐步受到肯定的。
陆游就认为:“公非不能歌,但豪放,不喜剪裁以就声律耳。试取东坡诸词歌之,曲终,觉天风海雨逼人。”
清代陈廷焯《词坛丛话》说:“东坡词独树一帜,妙绝古今,虽非正声,然自是曲子内缚不住者。”陈廷焯在《白雨斋词话》中还指出:“昔人谓东坡词非正声,此特拘于音调言之。而不究本原之所在。眼光如豆,不足与之辩也。”
歌词逐渐摆脱与音乐的依附关系,演变为相对独立的抒情体裁,这不仅是词史上的一场革命,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次创新。正如刘大杰先生在《中国文学发展史》中说:“他(苏轼)的与人不同处,是为文学而作词,不完全是为歌唱而作词,这一个转变,是词的文学的生命重于音乐的生命。”
但是,这条作词的路子,走得相当艰难。在北宋,即便是出自他门下的黄庭坚、秦观等人,也依然是公认的“本色”词大家。到了南宋,以辛弃疾为首的“辛派”词人才让豪放词得以发扬光大。
其实,任何和主流不一样的创作方式,最初都会受到质疑。在苏轼之前的柳永的创作之路同样是充满骂声。大而化之,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只要和“大家”不一样的,一般也会受到阻碍。
只是,像苏东坡这样的,坚持自己的创作理念,把别人的批评声随便听一听,才能成为新的文学史的揭幕人,作品也才会就具有长久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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