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幻觉有意义吗?
博尔赫斯曾经说,「自由意志是一种必需的幻觉」。
我倒觉得,幻觉应当是一种必需的自由意志。
文明偏爱比喻,我们从事物的相似面提取元素,重新炼金,做成一副只有自己看得懂的抽象画。它的色彩那么分明,棱角那么尖锐,意向无比明确,可还是只有自己看得懂,至多也只有少数人理解这笼统的表达。
除你以外,其他人看不到的成了幻觉,看得到的也成了马赛克,像欧洲大教堂里受难耶稣的玻璃画,阳光照进来五彩斑斓;也像孩子玩过的万花筒,旋转间世界先破碎再组合,成为新大陆。
于是我开始考虑「自由意志」和「幻觉」哪个更大,发现这完全取决于你更爱谁。你把自由放在头顶三寸,脚就能离地半尺,你把幻觉放在掌心,抬头也能看到如来。
身边的朋友总笑称自己被「三座大山」压着,每个人的三座山都不太一样,房贷、车贷、信用卡贷,还有各种手机贷等等。现实逼着我们必须功利,必须速效地功利起来。大多数人只有通过自己短信余额提醒,才能安然入睡。一旦限额逼近,就会辗转反侧夜不能寐。他们不仅囿于现实,也被现实阉割了幻觉。
现在再看《愚公移山》,我发现它是一篇高级黑的文章。山在那里,我们又不是愚公,怎么移得开。智叟怎么了,「无以应」只是不想跟死脑筋的人多费口舌。我们为什么不爬上山,看看山外面还有什么。
即使达不到,即使晚上还要下山回家,即使还要上山砍柴劈柴喂马,即使还要挤操蛋的地铁和公交车……可如果人连幻觉的自由都失去了,他也就没有什么更悲哀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