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叔衡1876年5月27日出生于湖南宁乡县(今宁乡市)一个农民家庭,7岁起就看牛、砍柴、割草、干家务活。由于家境贫寒,经常揭不开锅。一天,何叔衡放牛回来吃饭没吃饱,期待地说:“吃饭要是像牛吃草那样能放肆吃就好了。”他父亲听后说:“你长大了像牛一样做事,一定会吃得饱的。”少年叔衡牢记了父亲的这句话,平生一直“像牛一样地做事”。
参加工作后,何叔衡身上随时背着三件宝。哪三件宝?布袋子、手电筒和记事簿。
他的布袋子是自己设计请人缝制的。袋子中分成了几个小袋子,称为“袋中袋”,他的每个小袋都有着独特的用处。中间那较大的是放食物的。如从某仓库里抓来的一把霉烂变质的谷子,再如放个番薯。有一次,他还偷偷地将毛穿过的一双补钉加补钉的线袜塞进了袋子里。
他说,人老了,脑子不管用,记在本子上忘不了,所以他的记事簿上几乎无所不记。这三件宝伴随着他起早摸黑,走村串户,一路下来,回到瑞金,他的布袋子就满满的,好的差的都有。
在这众多的工作中,何叔衡对工农检察工作是特别细心和重视的。发动大家分头下乡村摸底,他就背上他的三件宝出发了。他白天和群众在田间地头边干边谈,晚上召集部分群众座谈,没几天功夫就掌握了很多材料。不久,各路人马返回检察部,通过汇总整理,去严肃处理问题。何叔衡认为,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克服,将带来不利于发展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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