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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国家药典委发布《中国药典一部拟公开处方的中成药品种名单公示》(简称《公示》)。
《公示》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条款的精神,为了提升和保障用药患者的知情权,国家药典委除国家保密品种外,拟对《中国药典》一部收载的中成药标准中未公开处方与制法的,全部公开,公示期1个月。
公示期后,国家药典委将公示名单涵盖的中成药标准中处方、制法的完整信息。也就是说,一个月后,一批中成药的处方与制法将公开面世。
消息一出,引起的关注越来越大,争议颇大。
据了解,国家中药保密品种的保密级别划分为绝密级别、机密级别以及秘密级别。其中这三个保密级别的保密期限分别为长期保密、不少于20年、不少于5年。
绝密级别保护是对我国特有的、一旦泄密会使国家遭受严重危害和重大损失的中药品种或配方、工艺进行保密。
目前,享有国家级保密处方的中药有云南白药、片仔癀、安宫牛黄丸、华佗再造丸、麝香保心丸等。而围绕着这些保密级的中药,实际上一直争议不断。公众用药安全、企业利益、国家机密、日韩竞争、双重标准等问题,都是争议的焦点。
近年来,随着人们消费理念不断升级,以及对传统中医药的认识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患者选择用中药来治病养生,并将中医中药作为治疗疑难杂症的良方。
不可否认的是,中药保密配方的存在是在一定历史阶段产生的必然现象,是“专利”保护形式的补充,对于中医药特别是复方应用来说很有必要。但不少患者表示,故意不公开中药处方是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无法保证公众的用药安全。
有分析人士指出,中药作为我国几千年的历史瑰宝,保护它是我们应尽的责任,但是更要用科学的方法设定标准,去规范它。根据用药安全,适时修改产品说明书是非常有必要的。
此次涉及要公示标准的名单中,共涉及复方丹参滴丸、花红片、安神补脑液、妇炎净胶囊、肠炎宁片、百令胶囊、保济丸、大川芎口服液、山东阿胶膏、天麻首乌片、麝香痔疮栓等257种中成药。这些中成药品种公开处方,有利于更好地提醒医务工作者和患者。
附:拟在《中国药典》(一部)中公开处方、制法的中成药标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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