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大爱无痕(吕志勇)/文
这是系列文章【捧着金瓶梅过日子(2)】
【图:潘金莲剧照】
潘金莲本是穷苦人家的女儿,为何却不走正常女儿家的路子,最后踏上了一条人人唾弃的道路。追根溯源,她母亲对子女家庭教育的缺失,是最大的根源。
中国历史上,从来不缺少贤妻良母教育子女的事迹。但翻开《金瓶梅》一书,首先看到的,却是潘母的种种劣迹。
我们翻开书角来细细看看。
一、潘母的狠心
潘金莲原本是山东清河县南门外潘裁的女儿,排行六姐。因她从小就眉清目秀,又缠得一双好小脚儿,因此小名“金莲”。
从潘金莲在家里排行老六来看,她极有可能是家里的老小。因为,有了她后不久,她父亲就死了,留下母亲带着几个子女生活,着实困难。九岁那年,母亲因为度日艰难,将她卖给了王招宣,在王家习学弹唱。小小年纪,书上说:【她就学会了描眉画眼、傅粉施朱,梳一个缠髻儿,着一件扣身衫子,做张做势,乔模乔样。】
从这件事上看,即便潘金莲的母亲确实养活孩子不易,情有可原,卖掉女儿属无奈之举。但对于一个九岁的女孩儿来说,却从此记住了母亲的狠心。估计到王家时,自然也是哭哭啼啼的。
这是母亲留给潘金莲的第一印象:心狠!
【图:武松打虎】
二、潘母的泼辣、蛮不讲理
等到潘金莲十五岁,已经有了一身好本领:会描鸾刺绣,品竹弹丝,会弹一手好琵琶。
如果说,母亲卖了她后,长期不见面,她的教育应该与母亲无关。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她领教了母亲的种种卑劣手段。
潘金莲十五岁时,主家王招宣不幸死去。主家死了,十五岁的小女孩儿该何去何从?——如果这时候王家不要她了,回到自己老家,她一定也会帮着母亲干活养家了!
王家是掏钱把她买来的,当然不肯轻易放她走。请注意,这时候,潘金莲的母亲跳出来不肯服帖。书上说:【王招宣死了,潘妈妈争将出来……】
瞧瞧,“争将”出来!这就说明,潘母是经过了一场争斗才将金莲要回来的!——既然已经卖给了人家,凭什么又要要回来?莫非王家人都死绝了?显然不是,若是死绝了,也不用“争将”了!
潘金莲第二次领教母亲的手段:泼辣!
如果一个女人讲理,断然不会出尔反尔的。如果一个女人温柔贤惠,也肯定不会从王家手里要回来人的!恐怕要骂街、哭闹、上吊种种手段一起上,才能达到目的。
【图:《水浒传》拍戏期间,武大郎与潘金莲的扮演者】
三、潘母的自私、贪婪、绝情
那么,将女儿要回来,是要领回家养育吗?不!书上说:【三十两银子,转卖与张大户家。】三十两是个什么概念?当年,武松打虎,县令悬赏的奖金,也是三十两!书上说:【武松就把这三十两赏钱,在厅上俵散与众猎户去了。】吃人的老虎让县令头疼,悬赏奖金必须高,才会“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可见,这笔数字不小!
瞧瞧,将自己的女儿讨要回来,金莲或许还幻想着能跟随母亲一道回娘家,却不料母亲转手就将她卖给了张大户。
这是第三次,金莲领教了母亲的绝情、自私和贪得无厌!——见钱眼开的财迷母亲!
母亲将她当成了摇钱树。难道说,从金莲九岁(第一次被卖)到十五岁这六年间家庭状况就没有一丝改观?其余的五个子女都干什么去了?
有一点可以看出来,这六年时间里,潘母一定密切注意着女儿在王家的一举一动。不然,也不会王招宣一死,她就撒泼打滚来要女儿!
【图:武松打虎】
四、金莲总结的生存法则
可以想象,经过这两次被卖,金莲的心里,一定恨透了母亲,也一定记住了生存法则:这世界上唯一能靠得住的,就是自己!
父亲死了,母亲只会转手卖儿女!
正因为潘母的表率做得太差,让女儿未踏足社会,先学会了残忍,记住了这一堆乌七杂八的人生观。所以,潘金莲之后才会做出一系列的毫无道德标准的邪恶行为。正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种下了歪脖树,还盼望能收获栋梁材吗?
从此,金莲变得性情乖张、不守妇道、不懂礼貌、做事荒唐。记得武松和武大郎见面后,武大郎买酒菜回来招待弟弟,让金莲去做菜,金莲不去。书上说:【你看那不晓事的!叔叔在此,无人陪侍,却交我撇了下去。】——如何就无人陪伴了?你下楼去做菜,哥哥陪弟弟,不是人嘛!
有一个这样的母亲,是天大的悲哀!真为金莲的其余五个兄妹们担心,他们的命运大概也好不到哪里去!
谁也别怨。潘六姐!怨只怨,你生在了一个鲜廉寡耻的家庭里。偏偏又遇到一个不懂教育的母亲,能走好路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