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志坚 葛东升 许靖
“快看!那是白鹭!”惊喜的人们纷纷拿起手机拍照。1月4日,江苏省靖江市检察院组织部分市民到当地长江湿地,在一起侵害公益案的案发地以案普法。
靖江市第一中学的小李同学脱口而出:“远方白鹭点点,近处芦花片片,脚下细沙白白,‘渚清沙白鸟飞回’。”
然而,就在两个多月前,这儿还是硬邦邦的水泥地。
少数人置公共利益不顾,靠江“吃”江。自2014年9月起,在芦苇青青的江边湿地上,一艘长120余米的四层废旧趸船,长期停泊在当地天生港闸外的长江边,从事餐饮服务,且在长江堤岸建设水泥停车场。
2017年4月,靖江市检察院对违法占用长江岸线行为展开专项调查时,发现了该情况,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调查。2017年5月,该院向水利局发出诉前督促履职检察建议,要求依法查处。
随后,靖江市检察院与水利局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执法难题,并将调查发现的问题、趸船存在的隐患及处理方案向市委、市政府作专题报告。2018年9月,公安局、水利局等采取联合行动,查处这条趸船无证经营、违章占地等问题。
2018年6月,针对船主严某妨害公务仅被罚款处理的情况,靖江市检察院发出《通知立案书》。同年6月30日,严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立案,12月18日,被靖江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惩处的同时是治理。2018年9月初,酒店被关停,趸船被查封。到10月底,水利局拆除了湿地上的5000平方米违章水泥建筑,并全部移植芦苇等绿色植被。
“这下,鸟儿、鱼儿的乐园又回来啦!”同行的中学生欢呼雀跃。
“长江湿地保护好不好,就看鸟儿、鱼儿过得好不好!”讲完这个案件,检察官再次给市民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