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幼名重八,幼时贫穷,曾为地主放牛。入皇觉寺做过和尚,25岁时参加郭子兴领导的红巾军反抗元朝,1368年,在应天府称帝,国号大明,年号洪武。登基后的朱元璋在全国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反贪污”运动。朱元璋对付贪官,其实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方式,就一招:杀!
首先,颁布多部法律,做到有法可依,最主要的有《大明律》《大诰》等,明确规定对贪污罪适用的“五刑”。在《大明律》中,规定犯有贪赃罪的官吏,一经查实,一律发配到北方荒漠之地充军;贪污获赃六十两以上的,处以枭首示众之刑。按照当时的购买力,一两银子相当于现在200元,六十两银子仅仅相当于现在12000元,就要杀头,可见朱元璋所下的决心。
“五刑”之内,还不过瘾,朱元璋还法外用刑,包括抽筋、挑膝盖、剁指、剁脚、剥皮等酷刑,“剥皮揎草”就是其中一种,把人皮完整剥下来,做成袋状,在里面填充稻草后悬挂示众。
其次,残酷法律付诸实践,并且一视同仁,皇亲国戚也不例外!欧阳伦是马皇后亲生女儿安庆公主的丈夫,一向为非作歹,强占土地、隐匿税赋,还插足商业,走私贩私,向陕西贩运私茶。家奴周保还强迫当地官吏,抽调公车为其运输私茶。朱元璋知道后,立即下令赐死欧阳伦,诛杀周保。
可以说,朱元璋惩贪是历史上最残酷的,但也是起到效果最好的。朱元璋在位期间,明朝河清海晏,百姓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