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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和给事中都是负责监察的,那他们之间有何不同呢?

作者:齐齐哈尔诗词网
日期:2020-07-31 21: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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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时代国家政体和人的身体一样,都会生病,需要医治。国家设立的监察机构,就相当于是医疗机构,而御史言官便是“医生”,他们医治的对象不仅是百官而且还包括皇帝,也从制度上赋予了士大夫监督皇权的权利。但这一切在雍正即位后终结了,从此士大夫在皇权面前尽折腰。

御史和给事中都是负责监察的,那他们之间有何不同呢?

御史制度简史

御史的名称在秦代以前就有,但职务有所不同。秦汉时期,御史大夫是仅次于丞相的最高长官,主要职责是监察、执法。西汉末期,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与大司徒、太尉合成三公。御史大夫所在的衙署称为御史府,东汉时期改为御史台,又名兰台寺。

晋代以后不常置御史大夫,御史中丞成为实际上的御史台长官。至南北朝时期,中丞的威权颇重,后魏一度改御史大夫为御史中尉。唐宋虽设御史大夫,但往往都是空缺,而以中丞代行其职。明代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其最高长官为左右都御史。

汉以后,御史多称侍御史,一般叫法即称御史,其职责是专主纠察。唐代有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和监察御史三种。通俗地说,御史是皇帝的耳目,不同的御史各有分工互不统属,以达到互相牵制的作用,这也从体制上保证任何一个官员都不能逃出纠察的范围。

到了明清时期,仅剩监察御史一种,并分“道”行使纠察。明代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废除御史台和御史大夫之名,改称都御史,中丞改为副都御史。明代御史人数之多亘古未有,最多时达到100多人,分任出巡的巡按御史、巡漕御史等。

御史和给事中都是负责监察的,那他们之间有何不同呢?

御史对于皇权有什么制约?

我们通常把封建帝王称为专制皇权主义,认为君权是不受限制的。这种看法其实并不准确,在专制主义的内部也有制约皇权的机制。

首先便是丞相制度,汉初和唐初,丞相的权力很大,能有效地制约皇权。可以说,丞相和皇帝是天生的一对冤家,很长时间内,君权与相权也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不过自明太祖废除丞相制后,君权得到了很大程度的集中。

其次是给事中对皇权的制约。“给事中”侍从左右,关通内外,给事于中,其名由此而来。给事中始设于秦朝,两汉沿袭,为将军、列侯、九卿等官员的加官,都是皇帝身边受尊崇的近臣,以备顾问。

起初,给事中并没有“封驳权”,所谓的“封驳权”便是封还皇帝失宜的诏书,驳正大臣有违误的奏章。自晋代以后,给事中成为宰相官僚系统的职官,主要职责便是监督皇帝过失。

御史和给事中都是负责监察的,那他们之间有何不同呢?

​很多人对于“御史”和“给事中”这两个官职的概念比较模糊,其实它们之间的职责是十分明确的。御史职权虽大,却是监督百官的。而给事中和谏议大夫则是专治皇帝心病的,负责监察皇帝的过失。

给事中在明代以前一般都隶属于门下省,明代以后给事中成一个独立部门。明代的六科给事中的职责是传达皇帝旨意,稽核考察庶政。他们把皇帝批过的题本,从内阁领出,誊抄清楚,发给六部执行。如果发现问题,便可行使“封驳权”。

《明史·职官志》中说:“君主道德缺违,朝政得失,百官贤佞,各科或单独上疏专递,或共同上疏联署奏闻。”给事中尽管官职不高,仅为七品,但职权却很重要。“内官传旨,必须复奏,复得旨而后行”。

意思是说,第一次的圣旨需要给事中审查,若封驳,再次下旨仍要经过给事中同意方可实施。尽管这一制度贯彻执行的并不完善,但从体制上来说,皇权还是受到一定限制的。

御史和给事中都是负责监察的,那他们之间有何不同呢?

​明代效仿宋代给事中分治六房之制,相应于六部定为六科,每科都有都给事中一人、左右给事中两人、给事中数人。到了清代时,设掌印给事中和给事中,均为满汉一人,职权和官职都相应地缩小了。

雍正实行“台省合一”制度

雍正即位后,在制度上进行了很大的变动。他把给事中归于都察院,都察院在唐代时为御史台,给事中属于门下省,两者合并,故称之为“台省合一”。

雍正帝将六科给事中并入都察院,从而使他们成为了都察院的属员。此后,给事中就变成了御史,其职能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御史原本是监督百官的,而给事中是监督皇帝的。如今,将御史的事务交给给事中,这一制约皇权的制度也就被取消了。

御史和给事中都是负责监察的,那他们之间有何不同呢?

​雍正的这个改革,让原本就没有宰相的内阁丧失了最后的一点点监督权力,其空间也被挤压的一干二净。因此,自雍正以后,内阁大学士更多的则是荣誉头衔。

对于雍正的这种做法,一些官员表示不满,他们屡屡上奏企图争回这一点点的权力,但雍正根本不予理睬。如此一来,雍正就取消了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一千多年的给事中制度,皇权完全不受制约。

在雍正取消给事中职能的同时,却加重了监察御史的职能。这又是为什么呢?道理也很简单,因为御史的主要职责是监督百官的,雍正自以为无错,即使有错,也不容臣下驳正。此后,封建皇权达到了高度集中,实现了一家独大。

给事中并入都察院后,形成了“六科十五道”。所谓的“十五道”就是分别监督全国十五个省。都察院的监察御史,还有巡视京师五城、京仓、通仓、巡盐、巡漕等差。并在各省设立监察地方的官员。

御史和给事中都是负责监察的,那他们之间有何不同呢?

​不管雍正如何加重御史的职权,终不能掩盖他破坏台省制度的私心。所谓的康乾盛世只不过是几代皇帝的勤奋与才干的结果,这种破坏监督体制的做法却给后世留下无穷的隐患,大清在盛世的伪装下注定要走向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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