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登高罢,
今朝更举觞。
菊花何太苦,
遭此两重阳?
这首《九月十日即事》是李白在当涂(今安徽当涂)龙山登高之作。顾名思义,此诗写于九月十日。这里的九月十日是夏历,也就是九月九日重阳节后一天。《岁时广记》卷三五引宋代吕原明《岁时杂记》:“都城士庶,多於重九后一日,再集宴赏,号小重阳。”所以九月十日又叫小重阳,但是小重阳只是指九月十日这一天,它并不是一个节日。也可能就是重阳节当天准备了好多酒菜,一下吃不完,第二天找个由头继续吃而已。
实际上,写此诗的前一日重阳节,李白就已经登过龙山。并作了首《九日龙山饮》:九日龙山饮,黄花笑逐臣。醉看风落帽,舞爱月留人。这里的黄花说的正是菊花。在咏菊诗中,“龙山之会”、“落帽人”是常被引用的典故。李白把这个典故与自己的龙山之游紧密结合在一起,抒发了内心的失意愤懑、旷达洒脱的复杂感情。
李白本就好酒,重阳节跟好友痛饮菊花酒后,估计一夜宿醉。次日再登高,朦胧中,他痛苦地发问:菊花为什么要遭到“两重阳”的重创?对于赏菊的人们来说,重阳节的欢乐情绪言犹未尽,所以九月十日还要继续宴饮。但菊花却要忍受两遭采撷之苦。可以说,李白以其极为敏感、幽微的灵秀之心,站在菊花的立场上,发现了这一诗意的空间。但实际上,他也是在借菊花之苦来寄托自己内心的极度苦闷,因为他在感叹菊花连续两天遭到采摘的同时,也联想到自己两入长安,但都遭到政治上的重创,于是只能这样以醉浇愁。
朱金城《李白集校注》云:“九日登高而采菊者,重阳之故事也。十日而复登焉,似乎两重阳矣。菊花再折,何太苦邪?菊非有所苦也,白诗善谑,体物悉情,化无为有,后世遂以为名言。诗人风流,千古一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