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将至,小编大开脑洞,从刑法的角度解读中秋节里的神话传说,大家在享用美味月饼之余,也别忘了吸收精神食粮、学习法律知识哦~
1、嫦娥偷吃仙丹之“涉嫌”盗窃罪
“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嫦娥偷吃了丈夫后羿从西王母那儿讨来的仙药后,飞到月宫,后遭玉帝惩罚,被独自关押在广寒宫之中,饱受寂寞寒冷之苦。
【检察官说法】嫦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仙药,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构成要件,另外,本案中遭窃的仙药可不是普通财物,而是吸取天地精华之灵物,有长生不老之功效,价值连城,嫦娥盗窃的情节符合“数额特别巨大”,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吴刚伐桂之“涉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在南天门上班的吴刚和嫦娥很要好,经常私下到广寒宫与嫦娥相会,而疏于职守。玉皇大帝知道后,一气之下,就罚吴刚到月亮里去砍一棵叫月桂的大树,如果吴刚不砍光这棵月桂树,便不能重返南天门,亦不能与嫦娥相会。
在古时候,随意砍树可能没啥问题,但在重视生态文明的今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吴刚的滥伐行为很可能涉嫌犯罪。吴刚所砍的桂树可不是普通的树,而是一棵高达五百丈的不死之树,妥妥的属于刑法规定的“珍贵树木”。
【检察官说法】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条他植物的,最高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解释规定,“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
3、玉兔捣药之“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
相传月亮上陪伴嫦娥的有一只兔子,浑身洁白如玉,所以称作"玉兔"。这只玉兔拿着玉杵,跪地捣药,做成蛤蟆丸,服用此等药丸可以长生不老。
【检察官说法】玉兔在没有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黑作坊”里生产所谓“抗衰老药物”,危害药品安全和群众生命健康,符合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新《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假药为:(一)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药品;(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三)变质的药品;(四)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
中国历史源远流长,各种节日习俗、神话传说流传至今,蕴含着许多古人智慧与美好想象,是前人留给我们宝贵的文化遗产,希望大家更积极地将传统文化传承下去,不断发扬光大。
转自芗城检察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