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丹赋》石刻位于南岳镇泗塘村4组(水濂洞景区溪流上端)原弥陀寺遗址西南方向约400米处一巨型花岗岩石上。石刻共353字,24行,每行15字,末行5字,隶书,字大20厘米见方。
摩崖石刻所在的巨石天然形成,高约3米、宽近6米。平滑的石头剖面上,共有不同字迹的刻文三方。其中最大的一方碑刻占据了石面将近三分之二的面积,首句清清楚楚地刻着“还丹赋”三字,即为赋名。虽经上千年风雨洗礼,整篇文章仍然字迹清晰,采用魏碑含隶书风格的353字记载了这篇道教炼丹求长生的文献。
在文章中可以看到“鸡犬尽归于天上”之类的文字表现传统道家“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观念。
与此同时,《还丹赋》还主要记录了作者对道家所炼“还丹”的功效,诸如“还丹为众药之宗……九转初成,满黄金于室内,一丸纨服,控白鹤于云中”、“其供莫测,大效难名,授于已死之尸,无魂不返”之类的赞誉之语。
在《还丹赋》正文的右侧,还上下各刻有字迹不同的两方石刻。湖南省文物局副局长何强介绍说,其中上面一方为楷书,半篇已经字迹模糊。下面一方为小篆,经专家解读,内容记载了一杨姓古人于绍兴辛酉十二月请人篆刻此文,说明《还丹赋》是由一位名为唐从善的道士所书写并请人刻于这块巨石之上的。
湖南境内古道教遗存并不丰富,这方《还丹赋》是湖南境内,特别是南岳时代最早的文化遗存。道教自西汉以来,绝大多数文献已经消亡,类似于《还丹赋》这样的反映道教自重“外丹”到偏重“内丹”的修炼境界转变的道教文献,湖南境内最早的也就是这篇《还丹赋》石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