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嘉贞(665年-729年),蒲州猗氏(今山西临猗)人,历任监察御史、秦州都督、中书令、工部尚书、定州刺史等要职,唐朝开元年间名相。
张嘉贞少年即精通五经,且博闻强记。长安年间,侍御史张循宪为河东采访使,张嘉贞代其草拟奏章。因奏折受到赏识,武则天旋即召见张嘉贞。张嘉贞觐见,侃侃奏对,武则天大为赞赏,卷帘相见,擢升张嘉贞为兵部员外郎。不久,进为中书舍人,后又历任梁、秦二州都督、并州长史等职。
开元五年(717年),张嘉贞奏请置重兵以治理散居于太原以北的突厥九姓新降者,得以允准置天兵军,张嘉贞为天兵使。次年入朝,有诬告张嘉贞谋反及贪赃事,经查无据,玄宗欲治诬告者以死罪,张嘉贞上奏说,“国之重兵利器皆在边,今告者一不当即罪之,臣恐塞言路,且为未来之患。”玄宗采纳张嘉贞建议,免去诬告者死罪。
开元八年(720年),唐玄宗罢免宋璟与苏颋的宰相之职,征召张嘉贞回朝,擢升为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五月,张嘉贞又升任中书令。任职期间,他善于决断、长于奏对、为政严肃、颇有政绩,受到玄宗赏识,后又升任户部尚书、益州长史,并代理都督之职。
张嘉贞虽然官至宰相,但从不注重经营田园家宅。他在定州做刺史时,有人好心劝他利用在职之便,置办些田园,为子孙后代留些资产。他严肃的回答:“我受朝廷恩宠,曾担任过国家宰相,难道会缺吃少穿吗?倘若为官不清,犯下罪行,即使富有万顷田园,又有何用?我看到朝中有些官员广占良田,大修园林,最终不都给不肖子孙做酒色之资了吗?。我才不干这种蠢事!”听者无不感叹不已,佩服之至。
张嘉贞只有一个儿子,也没有依靠张嘉贞谋得官位,在张嘉贞去世十多年后,才谋得一个参军的职位。
舐犊之情,自古有之。张嘉贞作为一个封建时代的官员,不为子孙谋家财,不为子孙谋职位,值得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借鉴。(祥符区纪委监委 张金亮)
(来源:清风开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