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约公元675--759年),字伯高,江苏吴郡(今苏州市)人,初仕常熟县尉,后至左率府长史,世称“张长史”。其母陆氏出身于江南大族,是初唐名书家陆柬之的侄女,即虞世南的外孙女。陆氏世代以书传业,有称于史,不独陆束之书学男氏有出蓝之誉:他的儿子陆彦远也就是张旭的堂舅,因承家学,精笔法,见称于时,有“小陆”之谓。张旭的表兄弟陆景融,其楷书也有“不失家声”之评。
张旭为词科出身,开元年间与贺知章等人以诗文并名天下,同为“吴中四士”,才华横溢、学识渊博,为人潇洒不羁、豁达大度、卓尔不群。工诗书,晓精楷法,尤以草书知名。其草书逸势奇状、连绵萦绕,一变前人草法,自创新格,被誉为“草圣”。张旭喜饮酒,为“酒中八仙”之一,往往大醉后作草书,并挥手大叫,或以头发濡墨作书,创作时常出现如醉如痴的状态,人称“张颠”,称其草书为“狂草”,和怀素并称为“颠张醉素”。
唐文宗时诏以李白诗歌、裴旻剑舞和张旭草书为“三绝”。唐诗中对张旭草书多有赞誉,如杜甫在《饮中八仙歌》中写道:“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韩愈在《送高闲上人序》一文中对张旭草书给予了更具体、更准确、更高的评价:“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
张旭不愧为草书大家,成就卓著,造诣高深,成为浪漫主义书法家的开拓者,以至后代论至唐代书法,对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陆東之及怀素、颜真卿、柳公权等人都有所褒贬,唯独对张旭的书法倍加推崇,没有贬词。可惜的是张旭传世的真迹却绝少,只有楷书《郎官石柱记》为其真品,其他如《肚痛帖》、《古诗四帖》、《千字文断碑》《自言帖》《酒德颂》等,是否为其所书,尚有争论。其中《古诗四帖》,据启功先生等专家考证,确认非张旭所作。《郎官石柱记》楷法严谨,集诸家之长,有欧楷之险劲,虞楷之精劲,褚楷之清丽,是张旭后来狂放草书发展的基石,所以其草书狂中有法,顛中有度,而成为后世之楷模。
张旭的书法出自其舅父陆彦远,是从陆東之、虞世南、智永而上溯到王羲之的,是一脉相承的王派笔法,然而张旭又不被前人所束缚,变法革新,由楷及草,把草书发展推向高潮。如果说张旭的楷书是继承多于创作的话,那么其草书则完全是异乎寻常的创造。其草书《古诗四帖》雄强奇伟、笔势纵逸、劲健挺拔、枯润相间,中锋行笔为主,同时夸张王侧锋绞转的笔法,增强字结构的大开大合,连绵回绕,如长江大河,汹涌澎湃、势不可挡。从章法看,已属无行无列,所谓字间布白、行间穿插,随心所欲,一任性情,达到了狂草的最高水平。
《肚痛帖》总体风格与《古诗四帖》不相上下,只是重在记事,故在字形的大小上更随意、开始字形较小,用笔凝重,愈写愈大,愈大愈放,任由它去,好像根本无需安排,这也许就是张旭这位狂草大家的真态之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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