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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用商君,富国强兵,为何商鞅还会被车裂分尸

作者:齐齐哈尔诗词网
日期:2020-03-11 19: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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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改革家,主张“燔诗书而明法令”,以鼓励耕战,功劳至上,轻罪重刑为原则,变法图强,使秦国迅速走上了富国强兵的道路,并为秦国一统天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商鞅变法,重奖勤劳致富和建立军功者。努力务农,通过耕织使粟米丰收、布帛多产者,免除其自身的徭役。立有军功者,按照规定标准受封升爵。王室人员不经过军功评价,不得列入宗室谱籍。如此,明确尊卑爵秩的等级,各自按照不同等级占有田、宅,奴婢穿衣服要按照家庭的等级。使得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废除井田制,准许土地买卖,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推动了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转型。但其法令也有许多为人诟病之处,如:百姓按什、伍编制,相互监督,一人有罪,相关者连坐;不告发奸恶的处以腰斩,告发奸恶的与斩敌人首级同样领赏,藏匿奸恶的与投降敌人同样受罚;百姓之家有两名男子以上而不分居的,加倍纳赋;禁止百姓父子兄弟同居生活;靠经营工商牟利以及因怠惰而贫困的,全都没入官府为奴隶。无论怎样评说商鞅变法,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战国末年的秦国是发展中国家,商鞅顺应各国竞相变法图强的潮流,致力于富国强兵以对抗东方发达国家的挑战,促进了秦国的强大和中国的统一;以“无功不受禄”摧毁了“世卿世禄”的血缘宗法制,以“有功者显荣”树立了劳动光荣、不劳而获可耻的荣辱观,其价值取向泽被甚远,深入人心。古人云:秦用商君,富国强兵;楚魏用吴起,战胜弱敌;齐威王、宣王用孙子、田忌之徒,而诸侯东面朝齐。商鞅变法,促进了秦国的崛起,顺应了封建历史发展的潮流。然而,可悲的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商君,却因变法而身死家灭。

秦用商君,富国强兵,为何商鞅还会被车裂分尸

太史公说,商君死于天性刻薄,让人不置可否,但没人否认事物的因果联系是一种客观存在。

商鞅在秦孝公的强力支持下,制定变法之令,但新法在百姓中实行了一年,秦人到国都来投诉新法之非的数以千计。此情形于始可见,无足怪。因为“商君之变秦法也,撄万人之怒,排举国之说,势如此其逆也。” (苏轼:《思治论》)当是时,太子触犯了法令。商鞅说:“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史记·商君列传》)要依法处置太子。太子,是君主的继承人,不可以对他施刑,就处罚了太傅公子虔,将太子的老师公孙贾处以黥刑。新法实行了四年,公子虔再次违犯约定,被处以劓刑。《史记》曰: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

在君王世袭的家天下时代,太子就是未来的君主,即使违犯法令,臣卿也不可以对他施刑。对于这一点,商鞅是清楚的。但商鞅在处理太子触犯法令这件事上,还是显示出了自己极“左”的手段——处罚太傅公子虔,将太子的老师公孙贾处以黥刑。黥刑,也作墨刑,古代在犯人脸上刺刻并涂上墨汁的刑罚。我们虽然不知道太子触犯法令到何种程度,但将太子的老师公孙贾处以黥刑,还是觉得刑罚过重,在当时对人们的震撼也无异于石破天惊。即使商鞅可以忽略太子的老师公孙贾的感受,但绝不可以忽略太子的感受,绝不可以忽略宗室贵戚的感受。商鞅不自省,于变法的第四年又因公子虔违法约定,而将其处以劓刑。劓刑,即割掉鼻子的刑罚。秦公子虔因为违犯约定,而被处以劓刑,令天下震恐,宗贵切齿。之后,公子虔八年闭门不出,在愤懑中等待剪除商鞅的时机。商鞅对待公子虔、太子老师公孙贾尚且如此,对待其他宗室贵戚恐怕就更肆无忌惮了,所以司马迁说,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变法,不仅需要正确的价值取向,义无反顾的精神,也需要审时度势,注意斗争策略和艺术,善于成己成物。左,是超越时代的思想和行为。在人治时代,君王世袭,商鞅昧于时势,自恃有孝公作后盾,刻薄偏激,竟敢在太子老师脸上刺刻,割掉公子虔的鼻子,注定他要为自己的极“左”行为付出血的代价。在君权高于一切、君主世袭罔替的人治社会,岂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法治?中国历代改革家几乎都没有好下场,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改革涉及到了阶级关系的调整,严重触犯了贵族、地主阶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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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法有经有权,逐利而不求义的变法,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和人的尊严越来越远的变法,注定短促而止息。商鞅变法,贱德义,贵法术,使“刑者半道,死者日积”,“劓鼻盈蔂,断足盈车”,“赭衣塞路,有鼻者丑,故百姓惊骇,不知所归命”。西汉刘向说商鞅“内刻刀锯之刑,外深铁钺之诛。步过六尺者有罚,弃灰于道者被刑。一日临渭而论囚七百人,渭水尽赤。”(刘向:《新序》)若是史实,则言“商鞅变法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史记·商君列传》)只能是一种蕴藏巨大社会危机的假象,与“鸣凤在竹,白驹食场,女慕贞洁,男效才良”的社会和谐景象,有本质的区别。商鞅虽死,而秦卒行其法,秦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秦始皇认同商鞅等法家的政治主张,并把法治极端化,采取严刑峻法的残暴手段治世,企图让农民俯首帖耳、唯命是遵,一切顺应统治阶级的意志。

“ 秦与戎狄同俗,有虎狼之心,贪戾好利而无信,不识礼义德行。苟有利焉,不顾亲戚兄弟,若禽兽耳。”(《战国策》)秦始皇视众生为草芥,刑名繁多,轻罪重罚,动辄杀人,其专制统治到了“人与之为怨,家与之为仇”的地步,终致群盗满山,义军纷起,秦至二世而亡。真乃“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也。

商鞅自耍聪明,却露出奸诈之相,奸诈之人,人心不附。商鞅率军伐魏,魏公子卬率军迎击。两军相持,商鞅给魏将公子卬送信说:“我们从前是好朋友,现在为两国将领,不忍互相攻击。可与公子会面,结盟,乐饮而后罢兵,以求秦、魏安宁。”(《史记·秦本纪》)魏公子卬心眼实,信以为真,前去会盟。会盟已毕,宴饮时商鞅埋伏的士兵袭击并俘虏了魏公子卬,进而进攻,大胜魏军后回国。古人是很讲究仁义和诚信的。卫国神射手庾公之斯与其师爷子濯孺子交战,不乘师爷老病复发不能拉弓之危,置其死地,以邀功求赏,而是抽矢扣轮去其金,发乘矢而后反;有些统帅就连作战都不行诡道,晋文公与楚军交战,更是思人之惠,践行诺言,退避三舍,欺骗老朋友并暗中置人于死地,为世人所不齿。故古人说:“仁慈隐惻,造次不离。”由此看来,伐魏,秦国胜而商君败。后来,秦惠王派人捉拿商鞅,他还好意思逃到魏国,被魏人送回秦国。将商鞅送回秦国,那不就等于把商鞅推进火坑吗?魏人不杀商鞅,而送其回国,游戏罢了。走投无路的商鞅回到商邑,发动邑兵出击郑国,被秦军杀死在郑国的黾池,其尸体被带回国,处以车裂之刑。商鞅若真得人心,会振臂欲呼而应者云集,但他积凶德且无信,谁会为他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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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有大功劳,亦有大罪过。苏轼说:“自老聃之死百余年,有商鞅、韩非著书,言治天下无若刑名之贤,及秦用之,终于胜、广之乱,教化不足,而法有余,秦以不祀,而天下被其毒。”(《苏轼文集》)秦国由勃兴而忽亡,是因为他“遗礼仪,弃仁义,并心于进取”的变法,使国家秩序混乱到了“人心失驭如脱缰野马,避徭役逃酷刑至群盗满山”的程度,使社会风气败坏到了“借父耰锄,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的地步。商鞅不仅作茧自缚,成了变法的牺牲品,而且后世嫌贫爱富之心理、以权谋私之痼疾、杀人越货之妄为、卖国求荣之无耻,皆两千多年前商鞅变法余波之所滥觞也。

苏轼甚至不承认秦国富兵强是商鞅的功劳,他说:“自汉以来,学者耻言商鞅、桑弘羊,而世主独甘心焉,皆阳讳其名而阴用其实,甚者则名实皆宗之,庶几其成功,此则司马迁之罪也。秦固天下之强国,而孝公亦有志之君也,修其政刑十年,不为声色畋游之所败,虽微商鞅,有不富强乎?秦之所以富强者,孝公务本力穑之效,非鞅流血刻骨之功也。而秦之所以见疾于民,如豺虎毒药,一夫作难而子孙无遗种,则鞅实使之。”(《苏轼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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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良曾历数商鞅之非:身为秦国国相不为百姓造福而大规模地营建宫阙,算不上为国家建功立业;惩治太子的师傅,用严刑酷法残害百姓,积怨蓄祸;违情背理建立权威变更法度,不对百姓施行教化;在商於封地南面称君,天天用新法来逼迫秦国的贵族子弟;公子虔八年闭门不出,又杀死祝欢而用墨刑惩处公孙贾……并劝诫商鞅:把商於十五邑封地交还秦国,到偏僻荒远的地方浇园自耕,劝秦王重用那些隐居山林的贤才,赡养老人,抚育孤儿,使父兄相互敬重,依功序爵,尊崇有德之士,这样才可以稍保平安。不要贪图商於的富有,以独揽秦国的政权为荣宠,聚集百姓的怨恨。赵良甚至直言不讳:“秦王一旦舍弃宾客而不能当朝,秦国所要拘捕您的人难道能少吗?您丧身的日子就像抬起足来那样迅速地到来。”(《史记·商君列传》)古有言:省躬讥诫,宏增抗极;殆辱近耻,林皋幸即;两疏见机,解组谁逼。但商君没有听从赵良的劝告。

商鞅身死家灭,是因为失去了秦孝公的支持,严重触犯了贵族的既得利益,百姓对严刑峻法深恶痛绝。古人说,宁犯天条,不触众怒。商鞅虽功在国家,但不谙“夫唯不厌,是以不厌”和“善贷且成”之道,积怨甚深,又刚愎自用,不听规劝,必丧身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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