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以“诗、书、画”“三绝”闻名于世。而他的书画价格,也颇多传奇色彩……
雍正十三年(1735年)早春二月的一天,郑板桥到郊外踏青赏花,信步走进一个花树掩映的小院。抬头一看,只见亭壁上贴着自己写的词。小院的主人是一位老妇人,当她听说眼前这人正是郑板桥时,万分高兴,忙给他准备午饭,又将自己17岁的女儿饶五姑娘喊出来,拜见这位她仰慕已久的大艺术家。饶五姑娘果然是郑板桥的铁杆粉丝,一见面就高兴地说:“久闻公名,读公词,甚爱慕,闻有《道情十首》,能为妾一书乎?”时年43岁的郑板桥对这位美丽的姑娘也一见钟情,不但为她书写了《道情十首》,还题了一阕《西江月》赠给她:
微雨晓风初歇,纱窗旭日才温。绣帏香梦半蒙腾,窗外鹦哥未醒。
蟹眼茶声静悄,虾须帘影轻明。梅花老去杏花匀,夜夜胭脂怯冷。
母女俩将题词收下。老妇人听说郑板桥丧偶,又主动提出将自己的小女儿嫁给他。郑板桥见这姑娘年轻貌美,聪明伶俐,心里自然高兴,说了两句客气话后,便愉快地答应下来,并相约两年后他中了进士,再来迎娶。
这件事被商人兼诗人的程羽宸知道了,他对郑板桥非常崇拜,便拿出500两银子替他作聘金交给饶家。雍正十五年(1737年)郑板桥自京城回来迎娶时,他又拿出500两银子送给郑板桥,作为娶新妇的费用。
当然,程羽宸的银子并不是白送,补偿的代价就是郑板桥的字画。这1000两银子,按1两白银当时能买120斤大米计算(1740年前后价),一共能买12万斤大米。如今大米按2元1斤计算,则相当于今天的24万元人民币。这“稿费”自然不低,但以此换来的美妾,与郑板桥恩爱终生,更是“无价之宝”。
郑板桥还有一些“稿费”收入,不是银子,而是实物。试举两例。
例一:
一个叫江秩文的艺人,长得很美。他家中养着12名梨园子弟,能演奏“十种番乐”,也都年轻貌美。然而只要主人江秩文一出场,他们全都黯然无光。一天江秩文求郑板桥给他家的园亭写副对联,郑板桥便写道:“草因地暖春先翠,燕为花忙暮不归。”江秩文看了高兴地说:这对联不仅切合园亭的景象,而且切合我的情况。于是将席上的一个玉杯撤下,送给郑板桥做润笔费。
例二:
一个叫常书民的人,求郑板桥为他的花园写副对联。郑板桥写道:“怜莺舌嫩由他骂,爱柳腰柔任尔狂。”常书民非常喜欢这副对联,遂将自己喜爱的一个童仆送给郑板桥做“报酬”,这童仆一直在郑板桥身边服侍多年。
乾隆元年,郑板桥考中进士。乾隆七年春,他被任命为山东范县知县,两年后又改任山东潍县知县,连任七年。但他不满官场的黑暗腐败,在请求赈济灾民时又得罪了上司,所以主动称病辞官,重新回到扬州卖画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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