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成功(1624-1662年),本名森,字大木,出生于日本平户,父亲郑芝龙从事海上贸易走私,母亲是日本人田川氏。
郑成功自幼好学,15岁入县学为秀才,21岁到南京当太学生。明朝灭亡后,他弃文从武,投入了反清的战斗。因其父郑芝龙拥立功被封为侯,隆武帝特赐朱姓,改名成功,号称“国姓爷”,任御营中军都督,仪同附马都尉宗人府宗正。后来郑芝龙降清,母亲田川氏在乱军中自尽,郑成功乃率领父亲旧部“背父救国”,在中国东南沿海抗清,成为南明后期主要军事力量之一。
从顺治十二年(1655年)开始,清廷为断绝东南抗清势力的军饷及物资供应,禁止沿海省份帆船入海,此后又将局部地区居民赶到内地,实行迁海政策。顺治十八年,全面实行海禁,在沿海各地发布迁海令,派大臣前往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五省“立界移民”,“不许人迹至海澨,片板不容入海洋”。同年,再发布《严禁通海敕谕》,称“郑成功盘踞海徼有年,以波涛为巢穴,无田土力可以资生,一切需用粮米、铁木物料皆系陆地所产,若无奸民交通商贩,潜为资助,则逆贼坐困可待。”直到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朝收复台湾后,才下令全面复界,持续二十二年的迁海政策始告结束。实施禁海迁界,给郑成功造成很大困难。
1658年,在进攻南京失败后,郑成功开始将目标转向台湾,意图以台湾为根据地进行抗清斗争。他致书龟缩在台湾城的荷兰总督,指出“台湾者,中国之土地也,久为贵国所踞,今余既来索,则地当归我”。
为解决军队给养,他大力发展海上贸易,金门、厦门地区每年有七十八艘官、民商船前往日本和南洋,年贸易额250万两,获利70万两。1661年正月,郑成功在厦门为出征大修船只,四月二十一日,他率领大军二万五千,战船数百艘,出金门科罗湾,渡海东征,次日抵达澎湖。
四月二十九日,到达台湾鹿耳门港,在台湾老百姓的协助下,顺利登陆。荷兰殖民者已有防备,荷军在海面有四艘战舰,最大的海克托号首先向郑军开炮,郑军的舰船虽不如荷军装备精良,但郑军巧妙利用战术,从四面围攻荷舰,海克托号被击沉,郑军取得海上控制权。在陆战中,荷军同样惨败。郑军与贝德尔德军队交战,并没有像荷兰侵略者所想的“只要放一阵排枪,打中其中几个几个人,他们便会吓得四散逃跑”,而是奋勇争先,将侵略者打得抱头鼠窜。
海陆作战大败后,荷兰侵略者只能退缩到赤嵌城和台湾城之内,郑成功在当地百姓的帮助下,很快将两座城围得水泄不通。郑成功决定首先攻打赤嵌城。他在赤嵌城下威胁荷兰侵略者,如不投降,将举火烧城。荷军向台湾城求救无果,被迫投降。
攻下赤嵌城后,荷兰侵略者在台只剩下最后一个据点台湾城。五月一日,郑成功致信荷兰殖民者,要求台湾城荷兰守军投降。荷兰殖民者利用种种手段,企图拖延时间,等待救援。但荷援军因在海上遇到飓风,无法按指定日期到达台湾城。走投无路的荷守军只能向郑成功投降。1662年二月一日,荷兰殖民者在投降书上签字,长达38年的荷兰殖民统治结束。
郑成功收复台湾后,采取了许多政治、经济措施,置府县,编户籍,制定法律,兴办学校,招徕大陆移民,奖励垦荒,又派遣汉族“农师”向高山族人民传播先进的生产技术,学会使用牛耕和铁制工具,并实行开放政策,大力发展海外贸易,加速了台湾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
郑成功收复和经营台湾,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一直受到人民的景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