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晚夜,一如此前的夜夜,弄个什么破自媒体绞尽脑汁的,然才情存货所致,枯坐一无所得,随手取一书翻之,为的是换换脑子也。
映入眼帘的
“南首赵嫂儿家,有个十三岁的孩子,我明日领来与你看,也是一个小人家亲养的孩儿来。他老子是个巡捕的军,因倒死了马,少椿头银子,怕守备哪里打,把孩子卖了,只要四两银子,教爹替你买下吧”。
咦,这不是贩卖人口吗?还是个军官呢,怎么也是中上层人士呀,为了一匹马就要卖孩子?还只要四两银子!何其惨也。
我这里虽然是活在下层社会,虽才不足弄不暴自媒体,然也有食有衣的,不至于自卖人口呀。
把书合上,五个大字金、瓶、梅、词、话、正印在风雅素净的封面之上,忽然觉得,真tmd的嘲讽呀,一本描写阎罗地狱的小说封面竟被设计成唯美高尚的样子,和我弄自媒体一样,设计封面的脑子塞住了吗?
可不是嘛!整本《金瓶梅》哪有一个可以称之为人类的人类?“好人”代表吴月娘,作者还要把他送进佛门去转了一圈,舍了孩子去赎罪。确实罪孽深重呢!
西门庆的罪孽今儿不去说他。单说潘金莲的淫荡,歹毒,无耻,几百年来,人人得而骂之,骂别人总是可以愉悦自己的,是不是?
你!骂人家潘金莲,是不是罪人一个呢?
当然,我们也不可以,也不应该支持或者原谅潘金莲,怎么办呢?阿弥陀佛,怜悯下吧!潘金莲也如上面我们看见的“南首赵嫂儿哪家军官家十三岁的可怜女孩儿一样”,人生是从被自己的母亲卖掉开始的。
第一次被卖
并且,潘金莲第一次被卖还不如赵家孩子呢,人家起码十三岁了,潘金莲在自己只有九岁的时候,就被自己的母亲卖掉了,九岁三年级吧,我们想象下哈,一个三年级的女孩子被自己的母亲卖掉了,谁才是罪人?谁才应该被世人亿万的口舌咒骂?
是他的母亲吗?
这潘金莲,却是南门外潘裁的女儿,排行老六,因她生得有些颜色,缠得一双好小脚儿,因此小名金莲。父亲死了,做娘的因度日不过,从九岁卖到王招宣府里,习学弹唱,就会描眉画眼,傅粉施朱,梳一个缠髻儿,着一件扣身衫儿,做张做势,乔模乔样。况他本性机变伶俐,不过十五,就会描鸾刺绣,品竹弹丝,又会一手琵琶。
是个聪明的女孩子呢?度日不过的母亲卖自己的聪明孩子。根据上面赵军官孩子的成交价,想来潘金莲也不会有多高的价格,四五两足以,我们怪罪的下去她的母亲吗?
那个大明朝的地狱呀,豪富高官之家王招宣七年之后也死了,地狱鬼多嘛!王招宣死后王家也就倒了,我们不知道潘金莲七年来是喜喜欢欢的学那些服侍男人的弹唱本事,还是棍棒之下学习的描眉画眼本事。
第二次被卖
反正,十六岁的潘金莲第二次被卖了二十两,相比前面十三岁的赵家女孩贵了足足四倍,卖她的依然是她的母亲。
所以说,潘金莲虽然升值了,得利的依然不是她,从一个火坑进入另一个火坑罢了。
有时候我读到那些宣扬孝亲和无不是父母的狗屁理论时候,就恨的牙痒,时至今日,养孩子也是大人们自嗨自利的事情,哪有懵懂孩子的好处呢?
这次买她的是一个“许大年纪,又无儿女”的张大户的老婆,准备的就是拿来做代孕的子宫,平时呢自然也要洒扫庭院,传递碗,反正也是日日地活动在主人面前。
终于到了一十八岁,生得“脸衬桃花,眉弯新月,尤细尤弯”。意料中的罪恶终于降临,张大户趁着自己老婆去邻家赴席的空档,霸王硬上了弓。可怜的人儿,从九岁开始整个的青春少年全是悲惨。
悲惨还要继续,这个张大户自从得了潘金莲,日夜纵欲,搞的自己身上有了四五桩病状。
在张大户的家里,谁敢怪罪张大户不知节制肉欲呢!现在出事了,错!自然是潘金莲的了!也许张大户的老婆也看出来了,指着潘金莲也生不出孩子了。于是借着这个由头,甚是苦打了一番潘金莲,闹着张大户定要把潘金莲发卖了事。
把个张大户闹的恼羞成怒!大人物只要发怒,受害者依然还是继续做受害者呀,能怎么办呢?一个弱小的女孩子,从九岁就开始了孤苦伶仃受尽凌辱的可怜孩子,罪恶的生活从来也没有教给过她反抗呀。
第三次免费送
于是,张大户把潘金莲送给了武大郎,免费送是何心肠我们这里就不研究了,潘金莲西门庆武大郎大英雄武松的故事这里也不废笔墨了,因为众所周知。
我们需要的是扳着手指头记住了,潘金莲进入西门庆家不是被别人卖进去的,虽然,前面她已经被卖过三次了,免费送也是卖的,是不是?
第四次自卖自身
潘金莲进入西门庆家可以说是自卖自身,和王婆合计的自卖自身,貌似有了自主权呢!并且,这个可怜的人儿还在西门庆的家里遇到了她一生的唯一的朋友——庞春梅。
是的,庞春梅也不是个好人,不是一个好女人,和潘金莲一样歹毒、淫荡、残忍、漂亮、妖冶、让男人甘心情愿献上荒唐!
可谁又让这两个女人遇到过好人呢?两个因为天生妖冶漂亮一定会被其他女人视为敌人的女奴隶,除了依附男人之外,不把自己表现的“狠毒”,不披上张牙舞爪的战衣,如何在地狱般的人间保护自己呢?
闲话少提,还是说卖人,这次被卖的是庞春梅,我们抄上一段原话,看看庞春梅对自己的狠劲:
那春梅在旁听见打发她,一点眼泪也没有,见妇人(潘金莲)哭,说到:“娘,你哭怎的?奴去了,你耐心儿过,休要思虑坏了。你思虑出病来,没人知你疼热。等奴出去,不予衣裳也罢(连衣服也扒了),自古好男不吃分时饭,好女不穿嫁时衣!”......头也不回,扬长决裂,出门去了。
说的是西门庆死后,“好人”吴月娘发卖庞春梅的情景,春梅对自己也这么狠毒,如果换她是潘金莲相信她也会毫不犹豫的杀死武大郎的,两个可怜的女奴真真是三观趋同的真心朋友。
这个互为朋友也许是她们各自灰暗人生中唯一.......,唯一什么呢?不能说是亮点,她们的人生没有亮点,也不是温馨吧?她们配在这个人世间拥有什么呢?什么也没有!自然也不是温馨。总之,她们互相视为朋友亲人!
亲人朋友分离之后,“千古打虎大英雄”武二郎回来为兄报仇来了。
第五次价格昂贵的专卖
为什么说是专卖呢?是的,《金瓶梅》和《水浒传》不一样,在《金瓶梅》里,潘金莲是武松从王婆哪里一百两银子买来的,王婆是受“好人”吴月娘之命发卖女奴而已。
这么多年了,人老珠黄,邪名淫声在外的潘金莲,除了我们的“千古大英雄”武二爷谁还愿意花钱买呢?所以说,此次的千古荡妇潘金莲被卖是专买专卖。
然后,被大英雄武松拿去做了武大郎灵前之供品,结束了她的一生!
也算是解脱了。
这地狱间的转卖继续进行,大家都忘了有过这个可怜的可怜人儿,只通过千古打虎大英雄打杀了她潘金莲。从而记住了她被逼出的”凶残、淫荡”。
她唯一的朋友庞春梅没有忘记她,继续“凶残”的替她好像报了丁点仇——把个孙月娥折磨的不轻!
此是她死后事了,也不知道她可否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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