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言《庖丁解牛》中所蕴涵的自由劳动的哲理
原文:
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向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
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
文惠君曰:“嘻,善哉!技盖至此乎?”
庖丁释刀对曰:“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
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
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
方今之时,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
依乎天理,批大郤,导大窾,因其固然,技经肯綮之未尝,而况大軱乎!
良庖岁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
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数千牛矣,而刀刃若新发于硎。
彼节者有间,而刀刃者无厚;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
虽然,每至于族,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
动刀甚微,謋然已解,如土委地。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善刀而藏之。”
文惠君曰:“善哉!吾闻庖丁之言,得养生焉。”
解释:
庖丁解牛的寓言充分的,说明了自由的劳动是怎样的。
庖丁经过长期的劳动实践,使劳动达到了自由的境界。
他按牛之“理”来解牛,即按牛这个物种的规律来变革牛,此其一。
他不是在肉体需要的支配下,也不是,在外部力量的强制下进行劳动。
对他而言,劳动已经不是手段,而成了目的,成了一种热身的要素。
他解剖牛之后,感到“踌躇满志”,有一种精神上的满足,此其二。
庖丁的劳动,根据庄子的描写,已经达到了一种艺术的境界。
“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向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
在这样的劳动中,人的某些本质力量,对象化了,形象化了。劳动具有了美感,成了美感的对象,此其三。
从劳动对象说,上述过程就是从自在之物,化为我物。
为我之物就是人类之“所作”,就是人类创造的文化。
而文化作为人的自由劳动的产物对人来说是有价值的。
最广义的价值就是指为我之物的功能。为我之物既是真理的实现,又是人的目的的实现。
为我之物就是最广义的价值、最广义的。
“好”。一切可称为“好”的东西,都是对人类有真实利益的东西。
在此基础上,产生出科学的真、道德的善、艺术的美,以及一切有利的制度、措施,等等。
所有这些我们都可以说是为我之物的分化。
而庄子描述的包丁解牛的劳动,也创造了这种精神文化。也可以说是为我之物的分化。将自在之物化,为了为我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