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8月21日 南京国民政府发布第949号简任状,任命罗家伦为清华大学校长。
一
1928年6月,北伐军进入北京,南京政府开始接收原北京政府的各个机关。清华学校情况特殊,原属北京的外交部管辖,南京政府的大学院和外交部都想接管。6月6日,在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143次会议上, 大学院院长蔡元培提议统一中央教育学术机关。提案说:“查从前北京政府之下,中央教育学术机关,往往分隶各部院机关,如清华学校及俄文专修学校属于外交部……。现在国民政府既设有中华民国大学院,为全国最高教育学术机关。从前在北京政府时代分隶各部院机关之中央教育学术机关,自应一律改归大学院主管。” 6月9日,南京国民政府据此议案下发通令。据6月29日《世界日报》,来自南京的消息称,鉴于清华学校系由美国退还庚款兴办,大学院长蔡元培曾与外部长王正廷(字儒堂)磋商接受办法,外交部令曾任教清华的次长唐悦良北上与美驻华公使接洽。据7月4日《吴宓日记》,南京政府大学院高教处处长张奚若与吴宓谈南京政府对清华的意见:(一)清华当由外交部(十之六、七)和大学院(十之三、四)合管。(二)成立董事会。
7月16日,在清华学校学生会的评议会议上,代理校务梅贻琦向学生报告南京政府接管清华的进展情况。“上月接大学院蔡院长、外交部王部长会同电命,托余以教务长名义,暂维现状。余恐系政府不承认北京政府以余日宣先生为代理校长之任命,故余勉为其难。后董事会开会,以经费无着,电外部转美使拨款,无复。由此更足证明政府不承认旧有机关。唐外次长来平,余曾往见,彼于实情,想不甚熟悉。惟款则已允拨给。大学院接收委员高鲁,本拟来校,但中途因闻外部将接收本校,遂未来,由卫聚贤君代来。余曾云已受大学院、外交部两方命令,委托维持校务,如二方商妥,方可交待。外部接收委员七人,内推三人负责接收清华诸事,本定来校,仍然未至。余曾建议,学校非其他机关可比,不能封锁停顿,请不必接收。本月十五日,接外部接收委员来函,言接收委员执行董事会授权,明日(十七日)来校外部委员,只察看而已,并非接收。”
7月27日,在南京国民政府第83次会议上,大学院院长蔡元培和外交部长王正廷提议改组清华董事会案,内容有:“清华学校改归大学院管辖,已奉国民政府明令规定在案。现由于历史上之关系,拟暂由大学院会同外交部处理,其处理方案,宜从董事会着手。特拟董事会组织人选如左(下):(一)当然董事:大学院院长、外交部长、美国驻华公使;(二)大学院会同外交部聘任国内学术专家四人(内二人系清华学校出身)。”
据8月16日《世界日报》南京快讯:大学院依据大学委员会决议,以孙科担任清华大学校长,不日即将请国民政府明令发表。据8月18日 《世界日报》,8月16日国民政府大学院大学委员会决议:(一)孙科辞清华校长,照准。改任罗家伦为清华校长。又,大学院特与外交部会同呈请国民政府任命罗家伦为清华大学校长。8月17日 南京国民政府第86次会议上,大学院院长蔡元培、外交部长王正廷提请任命罗家伦为清华大学校长。8月21日国民政府发布第949号简任状,任命罗家伦为清华大学校长。
对于国民政府委任罗家伦为清华校长,罗家伦曾说,“事前家伦毫无闻知,事后复惧才力不胜。”在任命发布之前,大学院院长蔡元培在给傅斯年的信中说,“别后得书,屡言志希兄可任清华校长,现已得王儒堂(正廷)同意,拟不待董事会组成及国府简任,而先由大学院外交部会同发表。”应该说,此时,罗家伦很有可能从傅斯年那里得知此事。当时两人均在南京,罗家伦主持中央党务学校,傅斯年筹办中央研究院。傅斯年何以屡向蔡元培进言,或因罗与其谈过有任清华校长之意。早在1926年11月傅斯年回国不久,就曾致信罗家伦谈到清华任教事,“到清华本无不可,……我也不愿即去,因为我果去,恐也如元任的局面,半在大学,半在研究院,但我很想先自己整理一年再去,因彼处我畏王静庵君,梁非我所畏,陈我所敬亦非所畏。” 此信表明两人对各自的计划是常有沟通的。罗家伦于1928年7月到北京,据7月10日《吴宓日记》,吴宓听陈寅恪说了两件事,一是凌冰很可能任清华校长,二是罗家伦到校有所活动。7月16日吴宓得知各方荐清华校长者,有三十余人之多。7月18日的日记又说:“闻唐悅良已以(一)凌冰(二)张歆海(三)罗家伦推荐于外交部长,备选为清华校长。而以罗某最有希望云。”当时,唐悅良任外交部次长。清华校长人选成了教育界和外交界的热门话题,罗家伦当时在北京,作为南京政府的战地政务委员,且负责接收北京教育部和外交部。罗家伦曾认真调查清华庚款基金的使用和保管情况,自然会对清华校长人选有更多关注。
二
1928年6月初,清华学校校长温应星辞职,6月11日南京国民政府大学院和外交部会同致电原清华学校教务长梅贻琦,委托他暂代校务。
6月22日清华学校学生会就学校改组事发表宣言,要点有:(1)清华大学应归大学院直辖;(2)清华应维持其固有地位,仍为独立之大学;(3)清华经费应稳固独立;(4)清华应力除积弊续求发展。提出改组后之要务:(1)免收学费;(2)扩充学额,招收女生。并声明,在管辖问题未解决前,任何人不得接收清华。
7月5日留在学校的学生以清华学生会名义再次发布宣言,主张:(一)具备下列资格者得为清华校长,(1)教育专家,办理高等教育有显著成绩者;(2)曾为党国效劳者;(3)人格高尚、声誉卓著者;(4)确能实现三民主义化的教育者;(5)确能发展清华使成为高深学府者。(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为清华校长,(1)腐化或恶化分子;(2)军阀走狗;(3)在教育界历史上有劣迹者;(4)籍外国势力谋清华校长者。
8月3日 清华学生会评议会通过《组织校务改进委员会,全权办理改进校务事宜》议案。8月4日校务改进委员会正式成立。该委员会设有文书、宣传、调查、事务四股。自此至9月19日共开会17次,讨论校务改进事宜。该委员会组成后,鉴于7月5日学生会关于校长资格的宣言只是抽象条文,于8月上旬推举周鲠生、罗家伦等7位理想的校长,交评议会议决后,电请大学院择一任命,并促即日到校视事。
8月中旬,首先传出孙科将任清华校长,学生对此颇不满意,但第二天又传出罗家伦为校长,清华学生牟乃祚在《新晨报》发表文章称,罗家伦总比孙科和张歆海要强。因罗家伦曾是“五四”时期北大的学生领袖,北京学生对南京的新政府也抱有希望,清华学生会很快决议欢迎罗家伦长校。1928年8月22日,学生会评议会决定派代表赴南京,与罗家伦及大学院及外交部的官员接洽。学生代表在南京发表声明表示欢迎罗家伦任校长尽早到任。
三
罗家伦接到任命之后,即派他的学生郭廷以到清华了解情况,并与在燕京大学任教的杨振声和冯友兰商量如何接管清华。8月25日,郭廷以写信向罗家伦报告,称清华在校同学希望罗家伦早日北来就职,并已派代表赴南京接洽。
8月下旬,罗家伦和大学院高教处处长张奚若、文化处处长钱端升起草清华大学条例,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决定校名为“国立清华大学”。该条例草案经大学院核准后,提交国务会议审议。另外,罗家伦以新任国立清华大学校长身份向国民政府大学院和外交部呈文,提出整理清华大学方针。(1)造成廉洁的清华,定期公布款项用途;(2)节约行政费,扩充设备费;(3)调整科系;(4)以国立清华大学名义重发聘书;(5)聘任外国专门学者;(6)设立研究院;(7)每系选派一人留学;(8)实行军事训练。8月29日 国民政府外交部发布第198号训令,传达国民政府任命罗家伦为清华大学校长的训令,并“令该员即便遵照接收,仍将任事日期具报备案”。
9月5日 大学院公布了由罗家伦等人起草的《国立清华大学条例》,共7章31条。《条例》规定:国立清华大学“以求中华民族在学术上之独立发展,而完成建设新中国之使命为宗旨。”“由中华民国大学院会同外交部管理之。”《条例》对董事会、学校组织、留美学生监督、学生等列有专章。
9月18日 清华大学在大礼堂召开全校大会,校长罗家伦宣誓就职,发表就职演讲。演讲中,罗家伦正式代表政府宣布国立清华大学成立;并提出“学术独立”,要求“中国的学术在国际间也有独立自由平等的地位”。宣布办理清华大学的方针,即建设(1)廉洁化(2)学术化(3)平民化(4)纪律化的新清华。当时就有人概括为“四大化”。
1943年罗家伦出版的《文化教育与青年》一书,其中收录《学术独立与新清华》一文,作者注明为“民国十七年九月国立清华大学校长就职典礼时演讲”。实际上这篇文章并不是写于就任之时,而是为出书重新写的。在《学术独立与新清华》中“四大化”不提了,却谈了任职之后才能发生的一些事。比如,科系的调整、教授的聘任等校务改进工作,都不可能在就职演说时就谈及的。罗家伦于9月16日到清华,即与教务长梅贻琦接洽。两日的时间只是日常事务的交接,至于科系的调整,教授的聘任都是就任校长以后的事。 “整理之后,留下的十八位教授,都是学问与教学经验,很丰富而很有成绩的。”才到清华,何来“整理之后”。给清华原有教授重发聘书是1928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的事,在9月18号就职演说时是不可能谈到的。另外,“留下的十八位教授”是1930年罗家伦离开清华时的大致情况,把此事提前到1928年9月就罔顾史实了。
文中还说,“我动身之前,便和大学院院长蔡先生商量好如何调整和组织清华的院系。我们决定先成立文、理、法三个学院。”实际上,在赴任之前,1928年9月11日,罗家伦拜会蔡元培先生,并托蔡先生请周子竞任清华大学工学系主任。9月13日蔡元培致函罗家伦,“ 前日见告,拟请周子竞兄任清华工学主任。昨已约子竞细谈,彼以清华为将来最有希望之学校,又与兄共事尤为难得,甚愿效劳。惟彼称在中央大学工学院多未了之事,一时不易结束,半年以内未能脱离,心领盛情谢谢。后此若有可以相助之机会,再图尽力云云。特为转达希鉴谅之。鄙意清华最好逐渐改为研究院,必不得已而保存大学,亦当以文理两科为限。若遍设各科,不特每年经费不敷开支,而且北平已有较完备之大学,决无需乎复重也。惟收束自当以渐耳。”信中并没有谈三个学院的建制。清华成立文、理、法三院的基本建制是1929年6月后的事。《学术独立与新清华》中所谈与蔡先生协商后的计划,实际是罗家伦对1929年6月后清华大学实际情况的追记。罗家伦曾以研究中国近代史为职志,却写了这篇时序错乱的演讲词,真令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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