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华商报刊发了《延安中院一庭长4年前收3万办事费 记者采访后将钱退回 》一事,引起关注。
据了解,4年前任润国把熟人——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马东风(副县级)介绍给朋友任珍艳,马东风向任珍艳要了3万元“办事费”,帮他处理了一起酒店转让纠纷案件。
时隔4年,因为觉得对涉及自己的案子处理不当,任润国找来任珍艳,就4年前“熟人索贿”一事举报了马东风。近日,华商报记者对此事采访后,当事法官退回3万元,并向举报人表示,若能改口供会再给其5万元感谢。
6月7日晚,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接到对马东风违纪问题的反映后,中院高度重视,由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核查。目前,暂停马东风担任民三庭庭长职务,对其涉嫌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华商报记者 祁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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