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北州海晏县公安局破获马明金等人违法犯罪案件,罪犯马明金、马明生、郭明正在服刑,犯罪嫌疑人马登岳、马靖、曹启慧、芦顺章、东主仁青、才让东柱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刘生忠在逃。
经查,2017至2018年期间,该团伙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在海北州海晏县、西宁市湟源县等地开设赌场、聚众赌博、非法放贷,实施抢劫、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侵害了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马明金,绰号:尕金,男,28岁,西宁市湟源县人;
马明生,绰号:鸡蛋,男,29岁,西宁市湟源县人;
郭 明,绰号:尕明、明明,男,30岁,西宁市湟源县人;
马登岳,男,47岁,西宁市湟源县人;
马 靖,绰号:达娃,男,23岁,西宁市湟源县人;
芦顺章,绰号:尕六,男,45岁,西宁市湟源县人;
曹启慧,绰号:尕慧、慧慧,男,45岁,海北州海晏县人;
东主仁青,绰号:尕东主,男,45岁,海北州海晏县人;
才让东柱,绰号:尕才让,男,34岁,海北州海晏县人;
刘生忠,绰号:生忠,男,33岁,西宁市湟源县人。
为全面查清该团伙犯罪事实,彻底铲除这一社会毒瘤,净化社会环境,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线索。望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相关受害者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该犯罪团伙成员的犯罪事实、线索及证据。
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对证人、报案人、控告人、被害人依法采取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专门性保护措施,并依据《青海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对提供有价值线索者进行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同时,敦促该案涉案人员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限2019年10月25日前),争取宽大处理。对包庇、纵容、窝藏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通风报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拒不投案或混淆视听、干扰公安机关取证办案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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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海晏县公安局
2019年9月25日
审核:仓烜 编辑:祁斐 来源:海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