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笔是一种源于中国的传统书写工具,是“文房四宝”之一。其品种繁多,可以分为软毫、硬毫、兼毫三大类。软毫的原料是山羊和野黄羊的毛,统称羊毫,写起字来柔软圆润。硬毫的原料是黄鼠狼尾巴上的毛和山兔毛,它们弹性强,写出的字锐利刚劲。兼豪是软硬两种毛按比例搭配,初学写字,大多使用兼毫类毛笔。传说中,毛笔是秦朝大将军蒙恬所发明的,这是事实吗?
毛笔是中国独有的一种的传统书写绘画工具。我国独具民族特色的书法、绘画艺术之所以能够长盛不衰,也有着毛笔一份重要的功劳。但是对于毛笔的发明者究竟是谁,史学界一直存在争议。
史书上关于蒙恬造笔的事情多有记载。晋人张华的《博物志》上就有“蒙恬造笔”的记载;南朝周兴嗣《千字文》中也有“恬笔伦纸”之说;宋朝《太平御览》引《博物志》日:“蒙恬造笔。”;崔豹在《古今注》中也说:“自蒙恬始造,即秦笔耳。以枯木为管,鹿毛为柱,羊毛为被。所谓苍毫,非兔毫竹管也。”
关于蒙恬造笔的传说是这样的:蒙括作为秦国大将长期驻军边疆,为了让秦始皇及时了解军情,蒙恬要定期写报告递送秦王。当时的文字书写,是用刀刻在竹片上,费时费力。而边情瞬息多变,文书往来频繁,用刀刻字显然不能适应战时需要。
在一次打猎中,蒙恬无意中发现一只死去兔子的血水顺着尾巴在地上拖出了弯弯曲曲的痕迹。蒙恬见了,心中不由一动:“如果用兔子尾巴来写字,不是更好吗?”他立刻剪下一条兔尾巴,插在竹管上,试着用它来写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压根就不好用。蒙恬一气之下,随手把那支“兔毛笔”扔进了门前的石坑里。有一天,蒙恬无意间看见了那支被自己扔掉的毛笔。他捡起来一看,发现湿漉漉的兔毛变得更白了,于是他将兔毛笔往墨盘里一蘸,兔尾竟变得非常“听话”,写起字来非常流畅。原来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质,经过碱性水的浸泡,兔毛的油脂去掉了变得柔顺起来,因而吸墨能力就强了。
后来蒙恬又经过很多次的实验以及反复改进,根据北方狼、羊较多之便,利用狼毛和羊毛做笔头,制成了早期的狼毫和羊毫笔。因而在旧时制笔行业中,蒙恬被供奉为行业祖师爷。
然而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说:“秦谓之笔,楚谓之聿,吴谓之不律,燕谓之弗。”在先秦书籍中并没有“笔”字,而“聿”字早在商代就出现了,而秦始皇只是统一了笔的叫法,可见笔是早于秦代就存在了。清代大学者赵翼在《陔余丛考》中提出了“造笔不始蒙恬”的观点:“笔不始于蒙恬明矣。或恬所造,精于前人,遂独擅其名耳。”
近代考古学的发展也证明了赵翼这一观点。在原始氏族社会晚期仰韶文化的陶器上,有许多颜色协调的图案,如人面纹、鱼纹、波折纹等,其笔触古朴典雅,线条流畅,清晰可见,显然是用毛笔描绘出来的,这证明最迟在五六千年以前的新石器时代,我们的祖先就能够制造和使用毛笔或者近似毛笔的写画工具了;商代出土的甲骨、玉器和陶器上,有一些未经刻写的朱、墨字迹,笔画具有方、圆、肥、瘦的变化,明显可见,也是毛笔所写。而且甲骨文中“聿”字的字形,像一手握笔的样子,“聿”即笔字。此外,1954年6月在湖南长沙左家公山发掘了一座完整的战国时期的木椁墓,陪葬品中有一支毛笔,是用上好的兔箭毛制成,笔长约21厘米。此笔与蒙恬笔的区别为该笔用传统的夹缠法固定笔头,它不是把笔毫插入杆腔之中,而是把笔毛夹在劈开的竹杆端部,用丝缠扎而成,并涂上漆汁。这可以说是我国存世最古的毛笔,它诞生的年代,要比传说中蒙恬发明毛笔的时间早得多。由此可以证明,早在蒙恬之前,毛笔已经存在。
但是蒙恬对毛笔并非毫无贡献。从左家公山战国墓出土的楚国毛笔来看,蒙恬的确对毛笔进行了改良。蒙恬笔将笔杆一端镂空做成笔腔,再将笔头置入腔内,这样制出来的毛笔与夹缠法制出来的毛笔相比有三大优点;一是笔头整体固定在笔腔内,可以长期保持浑圆状态,利于书写;二是笔头可以保持端正的位置;三是更具有稳定感。所以毛笔至今一直延续蒙恬创制的笔腔式样不变,这是蒙恬的一大贡献。
这样看来,蒙恬发明毛笔的说法是不确切的,严谨地说,是蒙恬对毛笔的制作进行了历史性的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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